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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期限
房屋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期限。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逾期未完成拆迁的,将被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在确定拆迁期限时,通常会考虑到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更多>

房屋拆迁期限

  • 拆迁冻结期限
    房屋拆迁期限
    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届满拆除应自动提升。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效。因此,可以冻结三年,重点是是否取得拆迁证。
    2023-05-31
    149人看过
  • 房改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期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住房房屋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情况来确定。四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房屋,要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政策不明确但确实合理的,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拆迁补偿,或者先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拆迁前的户籍冻结期限是多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届满拆除应自动提升。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
    2023-05-31
    227人看过
  • 拆除期限的确定和延长
    房屋拆迁期限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拆迁期限。所谓原则,就是统一全国或者一个省的拆迁期限,使之法定化,任何人都无权改变。所谓弹性,是指因不可抗力将拆迁期限延长到一定程度。防止因无休止的拆迁而导致规划无法实现、施工无法进行的现象。二是要结合我国各省市的成功经验,确定统一的拆迁期限,并对延长审批期限作出相应限制。我们不妨联系一些省市的规定:
    2023-05-31
    155人看过
  • 天津延长房屋拆迁审批程序
    (1)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三十六条;《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条、第四十九条;为规范房屋拆迁延期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天津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拆迁人未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以下简称《县房屋拆迁许可证》),由拆迁办公室申请延期房屋拆迁期限,填写《天津市房屋拆迁期限延长申请表》。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县拆迁办不予受理。对申请不服的,应当出具《拒绝受理房屋拆迁延期申请通知书》,并加盖机关专用章。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房屋拆迁延期申请的,县拆迁办应当当场受理,向申请人出具《房屋拆迁延期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申请人专用章受理机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房屋拆迁延期申请通知书》,加盖机关补正专用章。县拆迁办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条件进行审查:(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未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的;(二)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理由;(3)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日期为准,自拆迁期开始之日起至
    2023-05-08
    364人看过
  • 拆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期限
    1。颁发拆迁安置许可证和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他们已取得房屋拆迁的资格,是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必须持批准的文件、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国家规定的拆迁方案。(二)审批、签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范围和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人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房屋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长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告。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以房屋拆迁通知书的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说明。拆迁补偿协商通知书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可分为两种情况:(1)一种是协商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房屋
    2023-05-08
    229人看过
  • 如何计算房屋拆迁冻结期
    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冻结期自动解除。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效。由此可见,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拆迁期限的计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拆迁冻结期限虽然不尽相同,但原则上受法律严格限制。另外,一些人有购买被冻结拆迁房屋的意向,创维的拆迁律师不得不提醒大家,在冻结拆迁期间,禁止房屋所有人改变房屋的面积和权属,也就是说,冻结的房屋不能出售或重新命名。被拆迁方的补偿对象是房屋产权证上所示房屋的所有人,国家明令禁止出售房地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房地产。如果老百姓坚持买房,房屋交易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购买冻结的拆迁房屋很可能面临拆迁房屋交易的欺诈,陷入房屋交易纠纷,并承担巨大风险。
    2023-05-08
    499人看过
  • 如何计算房屋拆迁冻结期
    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冻结期自动解除。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效。由此可见,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拆迁期限的计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拆迁冻结期限虽然不尽相同,但原则上受法律严格限制。另外,一些人有购买被冻结拆迁房屋的意向,创维的拆迁律师不得不提醒大家,在冻结拆迁期间,禁止房屋所有人改变房屋的面积和权属,也就是说,冻结的房屋不能出售或重新命名。被拆迁方的补偿对象是房屋产权证上所示房屋的所有人,国家明令禁止出售房地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房地产。如果老百姓坚持买房,房屋交易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购买冻结的拆迁房屋很可能面临拆迁房屋交易的欺诈,陷入房屋交易纠纷,并承担巨大风险。
    2023-05-08
    491人看过
  • 天津延长房屋拆迁审批程序
    (1)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三十六条;《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条、第四十九条;为规范房屋拆迁延期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天津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拆迁人未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以下简称《县房屋拆迁许可证》),由拆迁办公室申请延期房屋拆迁期限,填写《天津市房屋拆迁期限延长申请表》。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县拆迁办不予受理。对申请不服的,应当出具《拒绝受理房屋拆迁延期申请通知书》,并加盖机关专用章。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房屋拆迁延期申请的,县拆迁办应当当场受理,向申请人出具《房屋拆迁延期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申请人专用章受理机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房屋拆迁延期申请通知书》,加盖机关补正专用章。县拆迁办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条件进行审查:(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未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的;(二)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理由;(3)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日期为准,自拆迁期开始之日起至
    2023-05-02
    362人看过
  • 拆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期限
    1。颁发拆迁安置许可证和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他们已取得房屋拆迁的资格,是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必须持批准的文件、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国家规定的拆迁方案。(二)审批、签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范围和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人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房屋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长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告。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以房屋拆迁通知书的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说明。拆迁补偿协商通知书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可分为两种情况:(1)一种是协商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房屋
    2023-05-02
    293人看过
  • 房改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期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住房房屋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情况来确定。四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房屋,要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政策不明确但确实合理的,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拆迁补偿,或者先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拆迁前的户籍冻结期限是多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届满拆除应自动提升。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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