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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

  •  商品房一体化的内涵与实质
    商品房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紧密相连。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通常会同时转让,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也必须同时转让。在房地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会同时抵押。商品房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会同时转让,而且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也必须同时转让。此外,在房地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会同时抵押。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是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人对其土地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而房屋所有权则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在一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相关的。例如,在一些房地产项目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打包出售的。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合并在一起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也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分开的。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使用权通常是家庭承包给农民的,而房屋所有权则属于农民个人或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分开的。土地使用权和房
    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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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则共同财产将按照协议的方式处理;如果协议未能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则共同财产将按照协议的方式处理;如果协议未能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护是农村土地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是指农民家庭承包土地,保障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家庭承包过程中,需要注意土地用途、流转等问题。如果土地用途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权属纠纷,将会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风险,如流转价格过低、流转期限过短等,这些问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解决。为了保障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我国还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法》,该法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流转程序、价格标准、土
    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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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确权不充分所带来的不便
    本文讨论了没有确权土地的农民在抵押贷款、土地纠纷和物权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对确权土地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没有确权土地的农民无法使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这会给他们带来不便。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不明,可能会导致土地纠纷,影响农民权益。3.发生纠纷时,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将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4.由于没有确权土地,物权保障、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也无法得到强化,这将对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成一定的挑战。 农民抵押贷款遇障碍:土地确权为何难?农民抵押贷款遇障碍:土地确权为何难?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抵押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手段逐渐兴起。然而,由于土地确权问题迟迟未能解决,这一融资渠道也遇到了不少障碍。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属于谁的问题。虽然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在过去几年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土地权属不清、权属纠纷等问题,这导致农民在申请抵押贷款时遇到了诸多困难。首先,一些地区的土地确权工作尚未进行到确权登记阶段,导致农民在贷款申请时无法提供明确的土地权属证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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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每户住宅的面积标准是什么?
    该段内容描述了农村地区一户一宅的标准面积以及宅基地的面积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人均耕地不足1公顷的平原、山区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山区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坝上地区每户宅基地不可以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农村地区一户一宅的标准面积如下,若平原、山区的人均耕地不足1公顷,则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山区县,每户宅基地不可以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坝上地区每户宅基地不可以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一户一宅规定:标准面积与人均耕地关系农村一户一宅规定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村民自己耕种的土地,可以依法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流转。农村一户一宅规定是符合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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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没有土地会被确权吗?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土地确权需要农民交钱吗土地确权的钱从哪里来?土地确权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一般是一亩补10-15块)。当然,很多地方资金紧张,也延缓了确权进度。按照平均的情况,一个县的农村土地确权费用在1000万以上。以2016年全国率先完成土地确权的山东省来说,平均每个县的确权费用达到1800多万。土地确权需要农民交钱吗?中央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以各种借口就农村土地确权跟农民收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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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在承包地上盖房子违法吗?
    承包地一般属于耕地和农地,盖房子最好使用宅地和村内的空地,不要占有耕地,每年国家都要进行农业调查,严重占有的可能会被拆除。如确需占用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还必须保证占补平衡。如果承包的是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决不能用承包地建房。农民承包的土地个人可以岀租或买卖吗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人认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是将集体土地私有化,改变了集体经济的性质,这种观点是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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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权益归属于谁?
    这段内容讲述了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所有权转移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所有。不管父亲是否去世,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归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所有权转移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所有。不管父亲是否去世,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归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 农村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具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能会作为遗产继承。例如,如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成员共有,且没有遗嘱或遗赠对其进行特别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此外,如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且承包合同中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方式与城市房屋的继承方式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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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可以多久承包一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沙滩等。,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延长。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抵押吗一、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抵押吗土地承包分两种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哪种情况下可以抵押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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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一、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哪一年开始的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78年开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中国农民创造了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有哪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如下:1、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2、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限制了农民的择业自由;3、农村基础设施难以建设,农业生产长期高成本;4、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5、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管理成本。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哪一年家庭联产承包责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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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改革后土地所有制的演变
    这段文字描述了土地制度从地主私有制转变为农民所有制后,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应由哪个组织进行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经营和管理;如果这些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么应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经营和管理;如果这些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应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和管理。原有的土地制度从地主私有制转变为农民所有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那么这些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经营和管理;如果这些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么应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经营和管理;如果这些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应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和管理。3.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制管理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制管理是指乡(镇)农民集体组织对农村土地、房屋等财产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该制度体现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制管理是在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进行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制管理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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