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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散
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 公司解散后,在清算完结前,法人资格仍视为存续,但其权利能力受到严格的限制,仅限于在清算范围内活动,不得再进行新的营... 更多>

强制解散

  •  股东强制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同时,股东人数要求为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包括: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严 重 困 难 时 , 股 东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3. 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必需的资金;4. 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公司股份。需要注意的是,股东采取这些措施时,需符合法定条件。同时,公司法也对股东权益保护做了相应规定,股东应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事。股东在遇到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撤销决议或要求公司提供资金或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份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公司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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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如何发起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可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或约定解除合同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辟谣】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真相:可以分析: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分包,但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的转让;(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五)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提醒】如何赔偿提前终止合同?一、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2、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终止强制清算后公司如何注销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清算结束,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审批通过后,清算组可以申请注销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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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能成功进行自愿离婚?
    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是: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自愿解散的程序1、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须以重度特别决议进行。2、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在解散开始后一定期限内,董事和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解散登记。一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解散登记,解散即告正式生效。如果董事、监事不在解散后一定期限内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解散登记,政府主管机关可以依职权或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撤销公司的设立登记。由此可见,公司自愿解散的过程基本是由股东会议决定,然后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解散申请。而强制解散则不需要征得股东们的意见,直接强制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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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民营企业的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营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非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
    2023-08-18
    353人看过
  • 强制解散公司有什么审理程序
    因强制解散公司可能导致公司消亡,并进而影响公司内外的人际、财产关系,因此此类案件显然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故其在审理程序中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应通过普通程序审理,以体现法院对此类案件严谨审慎的态度。至于强制解散公司案件的裁判形式,各国存在不同的做法。英国采取令状形式,美国和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的是判决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或公司法中就此均无明文规定。破产法是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唯一一部规定了法院以何种形式解散企业的法律(破产与司法强制解散都可以视为公司解散的一种形式,只是二者发生的原因存在本质区别),即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以裁定的形式为之。由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案件的裁判形式,也应以裁定的形式为之,以维护同类同判的基本原则。与裁定破产不同的是,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应该赋予当事人上诉的权利。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制度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
    2023-08-17
    59人看过
  • 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
    《公司法》没有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但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可以看出,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的前提必须要穷尽内部救济,即在股东向公司提出权利主张而不能实现的前提下,股东才可以替代公司提起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相比,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后果要严重得多,依据举轻明重的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强制解散公司更应该以穷尽内部救济程序为必经的前置程序。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制度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的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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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强制解散有哪些法律规定
    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出现股东无力解决的不得已事由,公司董事的行为危及公司存亡,或当公司业务遇到显著困难,公司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法院依据持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股份的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做出解散公司的裁决。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力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严重者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做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陷于瘫痪,公司的运行陷于僵局。公司陷于僵局时,一切决策和管理机制都彻底瘫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在于公司决策和管理所实行的多数表决制度。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任何决议都需至少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人数的同意,对于股东大会增加资本、减少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则必须经(出席会议)2但以上的表决权同意。对于董事会的决
    2023-08-17
    415人看过
  • 非破产清算的基本步骤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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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公司强制解散
    我们常常说到的公司解散,很多时候只是在说公司自愿解散,公司自愿解散是因为公司股东会议达成解散的决议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条件成立,但是公司解散还有一种叫做强制解散,那么什么是强制解散呢?法律对于强制解散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公司解散后,在清算完结前,法人资格仍视为存续,但其权利能力受到严格的限制,仅限于在清算范围内活动,不得再进行新的营业行为;公司的代表机关和代表人的权限自公司清算组成立之日起终止,由清算人代表公司进行清算行为。强制解散,又分为行政强制解散和司法强制解散两类。1、行政强制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指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按一定程序终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清算企业财产,债权、清偿企业债务,及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系列活动。2、司法强制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投资者基于自身利益,企业利益,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企业的诉讼。1、破产。公司宣告破产时,公司即应解散。2、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政府主管机关可以命令其解散:当公司设立人以不合法目的设立公司时;当公司执行业务的董事不顾政府主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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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算穷尽了内部救济程序
    首先,起诉股东就公司陷入僵局的救济途径已经清晰明了地向公司表达了处理的方法,而这种方法不应该包括解散公司这一极端手段。如在公司陷入僵局时,股东可以通过行使退出权即由公司其他股东以公平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从而保全公司,或者行使出名权即要求对立股东向公司或其他股东出售股份,除却对立股东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从而保全公司。其次,在相当的期限内,起诉股东这一明了的请求没有得到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效的回应。之所以没有强调合理的期限而是强调相当的期限,是为了让公司或其他股东就起诉股东提出的要求有充分必要的协商周期,以避免强制解散公司这一极端诉讼的提起。通常而言,应给予公司或其他股东不短于三个月的期间,倘若在上述期间内未有确定的结果,可以认为起诉股东已经穷尽了内部救济手段。原告已穷尽内部救济程序的证据的审查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提供已经书面向公司有权起诉的机关请求提起诉讼并遭到明示拒绝或默示拒绝(请求对象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证据。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的,请求对象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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