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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散
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 公司解散后,在清算完结前,法人资格仍视为存续,但其权利能力受到严格的限制,仅限于在清算范围内活动,不得再进行新的营... 更多>

强制解散

  • 解散法院公司怎么办
    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是指公司经营中存在明显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与股东之间存在僵局,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定,陷入无法正常经营时,法院根据股东的申请判决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如下处理:一是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是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三是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将股东大会及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终止公司。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法院宣布公司解散多久生效法院宣布公司解散立即就生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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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请求人民法院解散的。企业法人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一)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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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解散类型
    强制解散
    强制解散分为行政强制解散和司法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指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投资者基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企业的诉讼。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是:1、公司陷入僵局,存在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情形;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申请解散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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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如何起诉解散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股东大会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这个决议,公司将进入解散程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说到公司解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压迫。公司僵局一般是指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的激烈矛盾或纠纷,不愿意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可以召集,也因为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压迫行为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以非法、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出现明显失误,危及公司的存在。第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公司僵局或压迫行为。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该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用尽公司内部的自力救济,仍然无法解决僵局或者压迫问题,才能选择诉讼手段。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当向法院提交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者自行协商失败的证据。第三,原告应当是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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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能否同时起诉解散公司
    股东不能同时起诉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清算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清算申请。原因是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在法律意义和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时,公司解散事实并未发生,公司是否解散需要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同时,即使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公司的清算也应以自行清算为原则,以司法强制清算为例外。股东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必须履行上述法定的前置程序。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因为特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能够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法定解散、强制解散以及股东请求解散。2、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2)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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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可以对公司法院强制解散吗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解散。怎么强制退出公司股东不能够强制退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有权自己决定是否退出公司。如需退出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解散公司的方式来退出。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公司被解散的,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达到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3-08-07
    207人看过
  • 公司宣告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解散即必须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必须限于清算的范围内。公司解散后,实质上公司解散后由经营公司转变为清算公司,公司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不再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次,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织取代公司机关而为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概念:何谓公司解散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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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长和股东谁的权利大?
    股东和董事的权利大小无法进行比较。二者所处的公司组织结构不同,职责也不同,股东属于股东会议的成员,而董事属于董事会的成员,但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8.知情质询权。9.决策表决权。10.股东代表诉讼权。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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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退股的相关规定
    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规定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二、解散公司而退股: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三、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隐名股东如何退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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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的出现。二、股东会解散,即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第三,法定解散。当公司合并和分立时,也需要解散。第四,公司行政强制解散。第五,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二)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原因如何书写?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原因可以写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注销登记的原因很多,主要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公司破产;5、由于公司僵局被法院强制清算后注销;6、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清算事由出现。《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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