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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
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干股股东分为两种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与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 更多>

干股股东

  •  股权所有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赠股协议是取得和存在干股的前提条件,其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是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相同,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赠股协议是取得和存在干股的前提条件。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 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范围与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干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并享有相应权利的股东。干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范围与普通股东基本相同,但其在公司治理中享有一定的特殊地位。首先,干股股东享有与普通股东同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在某些情况下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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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股与干股的区别?
    干股是指未出资获得的股票,但实际上干股不是指真正的股票,而是假设这个人有这么多股票,应该按比例分配红利。这里有一个误解,现实中有人称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为“干股”,这实际上是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成立时,法办理转移手续的,不是所谓的“干股”,而是实际出资。对于非法专家来说,“干股”可能是因为劳务和其他资源(顾客资源等)出资而得到的对价,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实践中,很多公司配送的“干股”虽然没有注册,但是“干股”没有注册并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签订的配送“干股”协议的效力,只是这个“干股”不能对抗公司,除了股东以外的第三者的效力。实股与干股分红区别干股总的来说,就是虚拟的股,所以说是无法存在的,是虚拟的,你如果是干股股东的话,也不是说你持有真正的股票,只是说你假装有了这股票而已,然后可以年底分红,到时候给予其相应比例的分红而已。实股则是真实的股票,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从参公司的一些决策来看,作为实股股东的权利,要比干股股东大的多。公司配送干股主要是作为一种激励措施,对于公司来说,不丧失一点控制权,但是又能对想要留住的人才起到激励的作用,可以说是企业高层人员比较喜欢的一种激励措施。但是,
    2023-08-18
    284人看过
  • 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行为的认定是否有效
    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行为的认定是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干股可以收回吗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1、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2、公开身份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腐败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如上所述要承担其违法甚至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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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出资人的种类
    隐名出资人的种类:虚拟出资人、空股股东、干股股东等等。(1)虚拟出资人虚拟出资人,又称冒名股东,包括以实际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出资并登记和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并登记两种情形。在隐名出资中,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虚拟出资人是被他人恶意使用,并非其本身意志实现。被冒名股东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人或法人等主体,不可以构成有效的股权所有人,实施虚拟行为的当事人,实现上行使着股东权利。虚拟出资人多数是为了规避法律,其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一旦公司被认定不能成立,股东责任必然被加重。虚拟出资人的法律风险属于违法风险,风险值明显高于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风险。(2)空股股东空股股东,是指虽经认购股权但在应当缴付股权之时却仍未缴付出资的股东,亦可将此称为出资瑕疵之股东。其与隐名股东的区别主要在于:隐名股东一般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而空股股东是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将对应的资本缴付到位。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而空股股东实际享有与其出资相对应的股权。隐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显名,而空股股东一般不会因出资的迟延履行而当然丧失股东资格,但空股股东极有可能因为出资迟延履行而承担其他加重义务。我国法律有关于出资不到位或出资不实的责任规定,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空股股东不仅存在个人的法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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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始股和干股有哪些不同
    1、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出资人通过较低的价格买入原始股,如果公司上市则会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除此之外,原始股还有参与公司重大时间的决策权,参与公司的管理。2、干股是指对某种特殊人物,不要他发股金,却算他入了若干股份,就是说,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3、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股东权利义务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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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股可以随时取消吗
    干股可以不可以随时取消的。干股股东同样为公司股东,不可以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其股份进行收回。《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干股可以随时收回吗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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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最终要视赠与协议的效力和履行情况确定。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干股股东,系指由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取股东资格的人。干股的实际出资者也不是股东登记所载明的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予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故对干股股东资格应当予以认定。实践中也有将接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股份称为干股的,是否认定受贿者股东资格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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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股在出资要怎么算
    干股股东是不需要出资的,其股份通常为公司赠送所获得;其具有分红权以及收益权,但是不拥有该股份的所有权,不可以将其进行转让。同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初创企业实施干股激励要注意什么(1)需制定干股分配比例的标准如果企业目前的规章制度未健全,也没有较为完善的薪酬体系可以对干股分配的比例作为参考,会造成员工心理不平衡。(2)企业得设立关于获取干股的绩效考评机制当某个员工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他就可以成为干股的激励对象,这样才使得员工有前进的动力。所以,企业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获取干股的绩效考评进行长远规划。(3)需确定并告知员工干股收回的条件干股的约束较少,如果不告知员工干股收回的条件,员工在拿到干股的兴奋劲过了之后,就会对干股给到的利益习以为常,从而丧失工作动力。(4)需签订书面协议在实施干股激励时,对企业来说,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员工;对员工来说,更有安全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3
    96人看过
  • 干股股东的法律风险
    1、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因干股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故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与协议发生无效、可撤销、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2、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如果干股股东做了工商登记,那么和其他股东具有同等地位。如果没工商登记,那么干股股东对外以及其他不知情的股东不具有股东地位,只能按照协议要求赠与股权的股东承担权利义务,比如要求股东给予利润的分红。3、干股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则无法担保。由于股权质押担保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方为有效,因此没有登记的干股是不能合法质押的,以这种干股签订的担保协议也是无效的,当然双方能实际履行的除外。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1、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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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股分红怎么分
    干股股东
    干股分红其实就是持股股东按照持股所占的比例,在年底的时候在真实利润的前提下,所分的的红利。干股的分红权利其实和普通股票是一样的,只是干股股东仅享有分红权利,而没有普通股东的其他实质性权利。干股分红就其本质来说,可以理解为现金奖励,但是这个奖励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跟年度利润和持股比例两个指数息息相关的,持股比例高,利润高,那么奖励的分红金额就多,反之,就少。干股分红怎么算以公司为例,公司今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但是实际上收回了80万,从财务的角度上讲,那20万元的未收回利润就不应该算在今年的净利润之中,而应该算在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同时,公司又花费了20万元购买设备,这个应该计算在成本当中,所以实际上们公司今年的净利润并不是100万。而是60万元(如果采用设备逐年折旧的会计办法,就不是这个数字了),在当前,买了设备,还剩下60万元,这剩下的60万元才是可以拿来分红的资金,但是并不是就一定要拿出60万来分红,关键看们的分红方式,但是无论如何,们都应该先决定要分多少钱,然后再根据们所占的股份比例决定各自应该分得的钱。例如,如果们决定从剩下的60万中拿出50万元来分红,留十万元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也可以不留),那么,应该分得红利就应该是50*2%=1万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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