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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股东权益
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 更多>

优先认购权

  •  公司法优先认购权的定义
    在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具有优先认购的权利。股东可以按照其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或可转换债券。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在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具有按其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其他股东进行认购的权利,这种权益被称为优先认购权。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是《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 什 么 是 公 司 法 优 先 认 购 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2023-10-01
    195人看过
  •  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是什么?
    该段内容描述了公司中小股东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对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中小股东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点:1.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重要信息。2.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并享有被选举权。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出资或股份。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有权享受公司的盈余分配,并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特定情形下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出资转让:小股东的财富增长权出资转让是指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或其他股东的行为。在出资转让过程中,小股东的财富增长权也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小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这意味着,在出资转让时,小股东有优先选择权,其他股
    2023-08-21
    94人看过
  •  公司法中的合格股东是指哪些股东?
    根据《公司法》,合格股东具有表决权、知情权、监督权、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等权利。此外,根据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根据《公司法》,合格股东具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作为参与公司决策的主要方式;2.知情权,使得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与公司有关的信息;3.监督权,让股东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4.分红权,股东有权按照其持有股份的比例获得公司分配的利润;5.优先认购权,股东在分配公司新增股份时具有优先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 根据公司法,合格股东有哪些优先权?根据公司法,合格股东享有以下优先权:一、优先认缴
    2023-08-19
    285人看过
  • 优先认购权是指同价位优先利与异价位优先利的差额吗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权优先于非股东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包括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其中,价格是同等条件的核心因素,关系到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但是,法律没有提到具体的确定标准,容易引起一系列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只有在价格条件相同前提下,才能保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时,维护出卖人的利益,实现法律公平,合理的精神。但这里的价格是指在公平,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价格,若该价格条件是在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等情况下形成的,则不得成为优先买权人购买的“相同价款”。此时先买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以市场价格作为购买价格。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情况为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的常态。此种状态下考量,现实中放大了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的因素,而忽视了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所以结社创设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的了解及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的有限责任应是主要动力。相比于是否创办公司、与谁合作创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分配应是下位的概念,因此修订后的《
    2023-08-18
    127人看过
  • 公司那个说话没有权利扣款的
    公司没有权利随意扣除。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人的工资。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使用者可以扣除代理支付的个人所得税(2)使用者扣除代理支付的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定,裁定中要求扣除的抚养费、抚养费(4)法律规定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使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使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工人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工人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馀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小公司股东的权利1、召集权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管理者、决定资产分配方案等权利的实现途径就是参加股东会。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但是,由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集中在董事长手中,而董事长往往是大股东的代表,这就意味着话语权实际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为了防止股东会流于形式,致使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不能实现,《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了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对权利作出了适当平衡,小股东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充分保护自己参与讨论和决策公司事务的权利。2
    2023-08-18
    316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的股权财产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股东转让股权转让公司法》:股权转让(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1、内部转让72.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外部转让72.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72.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72.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72.3公司章程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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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股东吗不可以执行股东。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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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该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公司法》,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可以对违反出资义务股东进行合理限制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返还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第1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补充赔偿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2023-08-17
    145人看过
  • 中小股东之股权转让/增资优先认购权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优先认购权,在我国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公司增资时,其他老股东在购买价款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该股权。《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增资优先认购权,第72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了股东将股权向外转让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上述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既得利益免受陌生人加入公司而带来的不便或者不利,强化公司的人合性而设立的。如果公司增资扩股不采用公积金转资本的方式而采用外资注入的方式,由于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导致原股东在公司原有出资/资本金中所占比例降低,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控制力/表决力就会减弱,其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利益也会减少,此方式的公司增资扩股会直接改变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及与公司整体利益之间的比例关系。针对中小股东优先认购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1、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优先认购权行使的程序。2、拟认购新增出资的中小股东及时提出书面认购要求。3、拟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及时向拟转让股权提出书面接收转让的答复。4、中小股东及时依法向法院提起确认侵害优先认购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规定,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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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册资金没有实缴怎么做账
    没有注册资金就先不用记账,以后收到多少,就做多少的实收资本。《民法典》颁布实施,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但是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账无法参与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实缴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实缴制已经转变成认缴制。认缴制也就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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