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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 更多>

股权分置

  •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为了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因为股权分置不能很好的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所以就必须要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来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同时也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所以就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它是我国资本市场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二、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和意义是什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影响最深远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股权分置改革贯彻落实了政策而要求,适应了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有效的利用了资本市场的工具,为促进了公司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从公司角度来看的话,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
    2023-06-19
    240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股民口中经常所说的股权分置,具体指的就是A股市场当中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且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称之为流通股,而非流通股则是指的,在公开发行之前,股份是暂时不上市交易的。这种,同一个上市的公司股份分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情况,只在我们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才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无法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的,所以必须通过股权分置的改革,来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流通制度的差异,而且股权分置改革也主要是为了解决A股股票市场当中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下面我们来详细的看一下股权分置改革的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股权分置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但是在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刚刚设立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采取了搁置的方法并没有解决,第二个阶段在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的上半年,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开始尝试了减持国有股,不过因为实施的方案和市场的预期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所以实验在2001年的10月22日暂停。第三个阶段是在2004年的1月31号,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地提出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二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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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在接受股东捐赠交税吗
    公司在接受股东捐赠交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29: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如果企业接受股东捐赠的资金计入资本金的,不作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作为收入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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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指的影响
    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股权分臵情况下,由于股权估值方式的不同,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利益冲突。当上市公司的业绩、品牌、核心竞争力等不能成为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充分地成为非流通股东的财富时,非流通股东的利益取向与上市公司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取向不一致,非流通股东的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扭曲,致使上市公司无法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在股权分臵改革之后,股东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也就会因此获得更加牢固稳定的发展基础。管理层转变为公司价值管理者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
    2023-06-13
    363人看过
  • 从股权分置改革看公司治理的意义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重要内容,是协调股东、管理层、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包括了诸多内涵,例如股权结构、股权激励、独立董事制度、企业并购等等。其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方面,对公司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他治理结构。所谓股权结构,是指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安排。股权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股权代表了投票权,也就是决策权,这对公司董事会安排、日常经营、薪酬制度等等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的讨论起点就是股权结构问题,在西方成熟市场,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讨论如何安排股权结构以解决股东与经营层之间的代理冲突问题了。在我国,股权结构作为最重要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时常被提及。“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等,归根结底都是公司股权结构问题。“一股独大”也就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导致了公司决策中第一大股东的“一言堂”,这个大股东甚至能利用自己的绝对控股权来剥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例如,通过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将公司的资产偷偷转移出去。但这也并不表示分散的股权结构就好,因为这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这时管理层受到的约束力较小,他们就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如购买豪华轿车、奢侈的办公楼等进行在职消费。“所有者缺位”其实也是股权结构问题,在我国,大
    2023-06-09
    162人看过
  • 我国公司治理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比较
    分析我国公司治理模式、股权分置改革等内容。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改善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同年资本制度的修改确立了我国公司治理的理念,二者共同决定了我国应力图构建以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公司治理目标,以董事会为公司治理中心,借鉴英美市场主导型和日德网络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的经验,由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制度,公司治理模式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之后股权分置改革陆续在上市公司中推开。截至2005年4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299.43亿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4652.95亿股,占上市总股本的63.74%,但不能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通过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股票流通权。同年10月27日《公司法》修正案通过,修改了资本制度。这两项制度的改革同时确立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前者改善了我国公司治理的股权结构,后者确立了公司治理的理念,二者同时决定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现实选择。股权分置改革和公司治理截至2005年4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299.43亿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4652.95亿股,占上市总股本的63.74%,
    2023-06-09
    321人看过
  • 国资委发通知明确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审核程序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须在国有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证券交易所前,组织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审核。通知规定,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受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应当审核、查阅以下材料: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论证报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协商意见;上市公司上年年度报告和最近一期季度报告。国资监管机构审核上述材料后,同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应当出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股权管理备案表》。通知说,国有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后,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资监管机构不再出具书面意见;如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有控股股东须将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取得书面意见后方可公告。国有控股股东须在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复牌后,在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前,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此外,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省级国资监管机构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复。
    2023-06-09
    79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在特殊的发展演变中,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和非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近几年来围绕着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市场先后有三个基本提法,第一种叫国有股减持,第二种叫股份全流通,第三种就是现在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股权分置制度下,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永远占着绝对控股地位,企业国有病的所有症状都平移到了上市公司,企业治理结构无法完善。与此同时,公司主要领导要么是原有国企领导,要么是由行政管理部门空降而来。他们在本质上更多的是官员而不是企业家,主要的精力是用在保自己的乌纱帽和讨好上级领导,而搞好企业经营和给投资者良好的回报,有时反而成了可有可无之事。正因为如此,上市公司一年绩优、两年绩平、三年亏损、四年ST就成了股市的普遍现象。由于公司缺乏投资价值,而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流通股股东表决权根本不起作用,广大流通股投资者只能被迫转向投机,每次买入股票后都希望后面有人以更高价格来接手。这种方式犹如传销活动者需要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利一样,一旦再没有下线来接手时,击鼓传花的游戏就结束了。在少数人获利的同时,绝大多数人则只能以亏损收场。国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非流通股股东掌握着上市公
    2023-06-09
    332人看过
  •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操作思路是什么?
    证监会将贯彻《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思路来推进。(1)\"试点先行\"是在解决股权分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不急于整体推进,而是通过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少数公司中进行审慎试点,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通过不断对试点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解决股权分置的全面推进方案。(2)\"协调推进\"就是在全面解决股权分置条件尚不成熟、且需要一个较长过程的情况下,应当抓紧完善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恢复流通股股东对大股东守法、诚信的信心,缓解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矛盾,为市场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应当落实保持市场稳定发展的相关措施,增强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的适应能力。(3)\"分步解决\"就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功后实行\"新老划断\",对存量公司确定分步解决的原则,争取用相对较短的时间积极稳妥地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新老划断\"问题的解决,前提在于市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也就是说,不仅政策预期要相对稳定,而且试点公司所采用的基本模式及定价水平也要得到市场的基本认同,市场反应已趋于平稳,才可以考虑实行\"新老划断\"。(光大证券研究所渚海滨/每日经济新闻)
    2023-06-09
    313人看过
  • 后股权分置时代的中国资本市场
    当股权分置这一过去15年来支撑资本市场运行的制度平台不复存在时,中国资本市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股权分置是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最重要的制度障碍,也是资本市场中的中小股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断受到侵害的制度基础。因此,2005年4月,证监会等有关部门下定决心,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12月,第12批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亮相,完成股改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已经达到322家,总市值超过8348亿元,占两市总市值的28.02%。股权分置改革试图从制度层面上再造资本市场,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制度一次最为复杂和重要的变革。从政策市到晴雨表股权分置改革为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创造了基础条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第10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说。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可以说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最严重的问题是两个,一是股权分置,破坏了资本市场共同的利益平台;二是缺乏定价功能,没有定价的功能就没有合理的标准。因此,股权分置既是上市公司融资饥渴症产生的制度基础,又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业绩不断下滑、关联交易盛行、内幕交易频频的重要原因。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的吴晓求教授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资本市场目前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将与宏观经济增长、公司经营等密切相关,这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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