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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代理合同
招商代理合同是指一方作为委托方,将其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推广或销售权力委托给另一方作为代理人,以达到共同利益的协议和约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 更多>

招商代理合同

  • 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所谓自愿,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从程序意义上讲,双方当事人自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从实体意义上讲,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愿。这是调解不同于判决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主持调解,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从审判实践来看,通过调解,案件的处理结果,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按照诉讼请求,各自实现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二是当事人变更或放弃某个或某些诉讼请求。无论属于何种情况,都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结果,而不能是审判人员强迫、压服的结果。实践证明,违背了自愿原则,往往达不成调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协议,也是不可靠的,当事人随时都可能翻悔,引起新的纠纷。人民法院依职进行调解与自愿原则并不矛盾。人民法院依职权调解,是指在当事人未请示调解的情况下,法院认为有调解的可能,主张提出对案件乾地调解,或乾在调解的过程中,为促使当事人尽早达成协议而主动提出调解协议方案的行为。但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解,必须以当事人接受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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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的租房合同提前终止合法吗
    签订的租房合同可以提起解除取消,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有一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是:1.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是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2.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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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的租房合同提前终止合法吗
    签订的租房合同可以提起解除取消,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有一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是:1.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是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2.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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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合同的签订流程
    招商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的流程为: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4、当事人签字盖章。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招商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签订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一)什么是要约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
    2023-07-25
    165人看过
  • 变更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招商代理合同
    合同变更的形式包括:1、协商变更;2、依据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一、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是:1.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是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2.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二、劳动合同变更后是否还有效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可以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或者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员工调岗后反悔怎么办员工调岗后反悔,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能直接返回原岗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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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
    招商代理合同
    协议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补充协议有效。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属可撤销情形);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保证书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一、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有效还是无效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招商代理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
    2023-06-24
    438人看过
  • 设计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1)委托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回定金。(2)由于变更计划、制造要求,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未如期提供设计工作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因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时,委托人应依照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3)委托人延误支付。设计的成果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后,委托人依合同的约定,偿付相应的合同款。委托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委托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发包人有什么权利义务发包人的权利义务:1、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作业进度和质量,而不妨碍承包人的正常运行;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未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
    2023-03-10
    166人看过
  • 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委托人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在代理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受托人从事事务的后果自然归结到委托人身上,就是说,委托人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受托人只是事务主体的辅助者。在代理制度中,委托人的委托是代理人也就是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的前提,一般情况下,没有委托就没有代理,代理权是委托的最好体现和结果。除非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否则,受托人即代理人所从事的代理事务的后果自然落在委托人身上,这也是代理制度设计的基本常识。一、如何区分委托与代理委托与代理的区分:1、委托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代理的主体是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2、代理的对象是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意思表示的行为,委托代为实施的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3、代理对内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对外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委托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二、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
    2023-03-05
    346人看过
  • 公司委托个人签租赁合同
    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只要其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合同就有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一、签订合同必须要盖章吗不一定,合同一般需要盖章,但并非必须有盖章合同才能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合同的,双方可通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订立合同,只要能够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招商代理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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