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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
报关员(Customs Broker),又称企业海关经纪人、企业报关人员,是指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通关手续,并依此为职业的人员。... 更多>

报关员

  •  司法审判中,报关员的职责是什么?
    作为报关员,需要准确报告出口货物的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交实际价格、原产地以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报关单相关项目,并办理填写报关单和提交报关单等手续。同时,还需要申请缴纳税款和退税,以及办理其他报关事宜,如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深加工结转、外加工、内销、放弃审批、余料结转、核销、保税监管等。此外,报关员还需要协助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以及其他报关事宜。按照规定的格式,准确地报告出口货物的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交实际价格、原产地以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报关单相关项目,并办理填写报关单和提交报关单等手续。2、申请缴纳税款和退税。3、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深加工结转、外加工、内销、放弃审批、余料结转、核销、保税监管等。4、申请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5、协助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6、其他报关事宜应由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工作内容报关员是负责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专业人员,其工作内容包括: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报关员需要了解与进出口报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贸易促进法等。2. 审核报关单:报关员需要仔细审核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包括商品描述、价格、数量、原产地、海关编码等,确保报关单符合海关要求。3. 核对单证:报关员需要核对进出口货物的单证是否齐全,
    2023-11-23
    382人看过
  • 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现就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办法》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外,允许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符合《办法》其他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5月10日民政部、人事部关于1998年度全国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38号),自1998年起,在全国进行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1998年度全国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司牵头组织,中国假肢协会负责全国考试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技术委员会(见附件一),负责教材审定、考试命题和考试评判等工作。人事部职称司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二、考试日期为1998年12月2日至14日。考试由闭卷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考点设在北京。三、考试科目(一)两项考试公共科目:《假肢与矫形器行业管理法规》。(二)假肢制
    2023-08-17
    164人看过
  • 报关员参与走私是否还可以做报关员
    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构成走私犯罪或者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报关员又称企业海关经纪人、企业报关人员。是指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通关手续,并依此为职业的人员。报关员如何面对海关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关员管理,维护报关秩序,规范报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报关员,系指取得报关员资格,按本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员资格考试、注册的主管机关,对报关员报关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报关员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资格审定第五条海关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方可申请报关员注册。第六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品行;(三)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第七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资格考试:(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不到5年者;(二)因在报关活动中有
    2023-08-12
    403人看过
  • 报关员参与走私怎样判
    该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从犯。具体量刑是,走私普通货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从犯比照上述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关民员理关海中理国华共共关和国民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关员管理,维护报关秩序,规范报关行为
    2023-08-05
    242人看过
  • 从业资格证扣10分后,如何挽救分数?
    从业资格证扣10分,不需要参加学习进行消分。从业资格证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种针对某些行业、职业从业许可的证明,最常见的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目前国内有从业资格证限制的如海关的报关员、会计行业等。另外对于达到国家相应的行业从业标准时颁发,作为进行该行业从业的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怎么办理(一)准备以上办证所需材料。(二)到当地交通职业培训学校报名参加培训。(三)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四)参加当地运管处安排的考试。(五)一般考试结束后10内公布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从业资格证。(六)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2023-07-08
    274人看过
  • 自带药品海关申报步骤
    所有药品均需要申报,不管是什么药,也不论带多少数量。携带药物注意事项:1、热息痛或澳大利亚的非处方药,则无需申报,但用量不得超过常人使用的三个月用量!2、如果你携带的是处方类药物,如激素类、抗生素类药品,那么你需要准备好处方和医生证明信,以此证明你确实需要服用这类药品。3、不可以给别人带药物,澳洲海关规定只可以为自己携带药品。必要时候,准备好医生的英文信函,作为该药品是为您自己使用的证据。4、将药品说明书准备好英文版的解释,必要时候面对海关边检时,方便边检直接了解药品的用途和说明。海关申报流程一般的有哪些海关申报流程是:准备报关资料;按照报关相关资讯制作一份报关单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报关行通过草单在QP系统上输入相关资料,印刷出报关复核用单;报关资料输送,反复审核确认报关资料无误后,报关公司的报关员便会登入电子口岸输送报关单数据;海关审单部门会对报关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发出数据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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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的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效力及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一)现在海关注册的;(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三)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二、报关员资格证书因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或者发生变更,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换证。(一)申请换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1、《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2.原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5.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报关员资格证书损毁、遗失的,可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补证。(一)申请补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1、《报关员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见附件2);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4.登发遗失证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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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的公告
    为了规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行为,海关总署制定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一、考生应当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二、考生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三、除必备的考试用文具和考试工具书外,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任何电子产品,以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必备的考试用文具包括:蓝黑、蓝、黑色墨水(油芯)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考试工具书仅限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标记。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五、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答题。六、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栏”内,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考生不得在答题卡非署名处署名或者作其他任何标记。七、考生答题时,应当用2B铅笔在答题卡“答案填涂栏”内填涂答案。考试中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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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失效]
    失效日期:2006-1-12003年3月14日经署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21日发布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暂行规定》(海关总署令第63号)和1997年4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62号)中第二章“资格审定”中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二○○三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完善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海关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报关员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第三条海关总署组织、领导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审定考试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组织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各地海关根据海关总署授权,负责承办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颁发资格证书工作。第五条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日期、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笔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和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第六条报关员资格考试主要测试从事报关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包括报关业务基础、外贸业务基础和基础英语。海关总署在统一考试前3个月对外公告考试办法。第七条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全社会。符合
    2023-06-10
    257人看过
  • 海运货物监管流程指南
    1、接单报关员将审单中心通过的报关单及报关所需的全部有效单据交接单关员2、缴款报关员持海关打印的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3、税费核销报关员持已纳税款的海关缴款书到海关进行税费核销4、关封验核报关员持转关关封、放行卡片(盖有陆港公司证明集装箱已进货场的确认章)办理关封确认手续5、报验(1)报关员到查验科,办理报验手续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报关员证(证件齐全有效)(2)报验时必须提交经监管科和物流监控小组审批的进口转关申报单、已纳税的证明、进出口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委托书等(加工贸易方式的需提供备料手册)6、查验(1)过机、过秤、人工查验(其中选一,特殊情况除外)(2)过机:监管货物过机时,由报关员将过机集装箱车辆调至机检位置进行扫描,报关员将扫描图纸交报验关员(3)过秤:监管货物过地秤时,由报关员将集装箱车辆调至地秤上(驾驶员必须出示IC卡)(4)人工查验:报关员将查验的车辆停靠在海关查验区内并按关员的要求开箱7、单证放行报关员持已经办理过查验手续的全部报关单据、关封、放行卡片、出门条办理放行手续8、实物放行报关员持放行关员办理过的全部单据办理实物放行手续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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