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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  能否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
    该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可以避免后续纠纷的诉讼程序。如果一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事先在书面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 仲 裁 约 定 是 否 能 有 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指承租人与房屋所有人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仲裁事项、仲裁裁决的方式、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费用的承担、仲裁适
    2023-09-09
    242人看过
  •  父亲过世后如何证实亲属关系?
    在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公证机构还可办理合同、继承、声明、赠与等公证事项。申请人应向当地市一级公证处咨询,了解所需材料和公证机构可办理的公证事项范围。在公证处,您可以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所需的资料包括: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则需要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部门,则需要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则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3.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则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
    2023-09-09
    499人看过
  •  确定养子关系的法律规定
    收养事实需满足以下规定:首先,当事人之间应保持像父母般的关心与照顾。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户口簿档案等材料。其次,长期共同生活。收养事实需满足以下规定:首先,当事人之间应保持像父母般的关心与照顾。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户口簿档案等材料为依据。其次,当事人应长期共同生活。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规定,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关心与照顾以及长期共同生活的要求。同时,养子女应该改随养父母的姓氏,以体现其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定关系。此外,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也需要在户口簿和档案中得到体现。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护收养关系中的权益和利益,同时维护社会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2023-09-08
    384人看过
  •  第二次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所需文件包括离婚诉讼状、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资料证明、第一次起诉的证据、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一审判决书、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所需文件包括:1.离婚诉讼状,陈述诉离婚原因。二、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资料证明。三、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四、一审判决书。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1)结婚证明(2)子女出生证明(3)财产清单(4)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二 次 起 诉 离 婚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若三十日内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离婚申请将被撤回。若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则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对于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双方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身份证件
    2023-09-08
    83人看过
  •  同一个案件能否进行两次起诉?
    这段内容讲述了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若在案件起诉后仍未受理,但有了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某案件的起诉是否可以进行两次,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在案件起诉后仍未受理,但有了新的证据,那么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这属于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 素 材 : 诉 讼 中 的 一 事 不 再 理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案件涉及到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与本案无关的诉求。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反复提起诉讼或者提出无意义的异议申请的,不予准许。因此,针对该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决,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所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案件涉及到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与本案无关的诉求。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
    2023-09-08
    387人看过
  •  什么是"不予受理裁定日期"?
    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不服时,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理由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符合起诉的要求。若当事人再次起诉时符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案件,而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没有充分理由,那么当事人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理由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符合起诉的要求。若当事人再次起诉时符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 不 予 受 理 裁 定 可 以 上 诉 吗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因此,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寻求救济。但是,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当事人应先通过复议寻求救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不服时,可寻求复议。但需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理由进行适当调整,符合起诉要求后,法院将受理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
    2023-09-08
    449人看过
  •  十岁孩子能否给妈妈?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孩子愿意并适应与女方生活,且这样做对他们的成长更有利,那么孩子应该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应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由女方来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判断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孩子愿意并适应与女方生活,且这样做对他们的成长更有利,那么孩子应该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应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由女方来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判断抚养权的归属。 妈 妈 , 我 可 以 和 您 住 在 一 起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因此,对于“妈妈,我可以和您住在一起吗?”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妈妈与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天然的亲属关系,这种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虽然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但是它与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的
    2023-09-07
    404人看过
  •  被告在原告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当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再次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时,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如果原告撤诉或依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当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再次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时,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依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 事 诉 讼 原 告 再 次 起 诉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再次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没有提出诉讼。其次,没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此外,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最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原告可以在起诉后立即获得受理。因此,原告再次起诉的条件包括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没有提出诉讼、没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当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再次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时,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如果
    2023-09-07
    417人看过
  •  销售合同能否经过公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这些法律规定表明,销售合同可以被公证。合同属于公证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这些法律规定表明,销售合同可以被公证。合同属于公证的范围。 能 否 将 销 售 合 同 公 证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证明事项进行证明的活动。公证适用于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合同公证。销售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销售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合同公证应当审查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销售合同公证的目的是证明销售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公证机构还可以监督合同的履行,防止因合同纠纷而引起的争议和损失。综上所述,销售合同可以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销售合同公证。销售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销售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
    2023-09-07
    194人看过
  •  农村户口如何更改为姓名?
    更改姓名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办理。需要携带之前用于户口登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如街道办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则需要携带收养证。在提供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经过审批后即可改名。如果要更改姓名,需要携带之前用于户口登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如街道办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则需要携带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 申 请 流 程 】 农 村 户 口 改 名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农村户口的公民想要更改名字,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首先,农村户口的公民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 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公民需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3. 派出所审核:派出所对公民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则予以办理。4. 办理手续:派出所将为公民办理户口簿上的姓名变更手续,新的户口簿上将不再有原姓名,同时原身份证上的姓名也不会作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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