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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 能以被告姓名和地址起诉吗?
    只知道被告的姓名和地址,就可以起诉,法院会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并不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详细信息,事实上也不是很多原告能掌握被告详细信息。只要原告能够提供被告人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就可以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被告公司经营地址如何能查到1、进经营地的工商局网站,有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去后输入公司名称搜索就出来了。2、有个软件叫做天眼查,打开天眼查输入要查询的公司名称,就可以搜出来了。不光是经营地址,还有许多和企业相关的资料也都能够看到。3、还有一个叫做信用网的网站,比如深圳就搜索深圳信用网,然后输入公司名称,就可以查询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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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能让单方赠与协议有效?
    单方赠与协议需要满足法律要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法律要件主要是指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单方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单方赠与财产的,签订的赠与协议可以不公证,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7-10
    288人看过
  • 是否需要公证的死亡赔偿协议?
    死亡赔偿协议书需要公证。如果当事人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系受害人之(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甲方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年月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供养亲属情况:父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母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妻子: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子女: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子女: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元;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元;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元;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协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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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在法律上完全断绝父子关系?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3、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亲子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条件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如今的法律虽然也对父子关系进行了确立,但均没有涉及到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也只是涉及到父子之间的责任义务以及某些权利。法律上只能通收养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收养送养只能是未成年人。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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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在同一起诉中分别提出诉讼?
    一个案件不可以起诉两次。若属于起诉后未受理,有了新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再次起诉。这属于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取保候审可以两次吗两次取保候审可以。按照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两次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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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儿院收养孩子的限制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1、收养人没有子女,无论是养子还是继子;2、有抚养的条件,在经济、教育等方面有能力;3、没有患上医学上不应收养的疾病;4、收养人要满三十周岁,如果是夫妻双方想要领养孩子,需要双方之间都满三十周岁。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孤儿院领养孩子的程序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登记,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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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事实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2、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3、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需要同时注意的问题有:1、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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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申诉再审:申诉再审赢得几率大吗?
    离婚案件再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改判的几率是比较大的。但是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几乎不可能改判。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案件抗诉时效是多久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6个月内向该法院作出再审申请,当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没有作出裁定时,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时,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了。也就是说,抗诉的申请期限有一个前提就是再审,有了这个前提,再结合以上的情况就可以提出抗诉了。如果超过了6个月当事人没有提出再审申请,则无法选择抗诉,只能申诉,也就是说抗诉的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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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收养关系:不孝与养子的道德问题
    在养子不孝的情况下,如果被收养人早已成年,收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请,法院一般会支持。如能够证明自己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则被收养人应向收养人给付生活费;如果能证明被收养人对收养人有虐待、遗弃行为,也可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人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孝敬父母违反了什么法律不孝顺父母不构成犯罪。如果有遗弃老人的,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
    2023-07-09
    396人看过
  • 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如何开证明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这一说。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事实关系,这种血缘关系自出生存在,到死亡终结,无法通过协议或者公证等方式解除。即使双方商定签署一个协议,断绝亲子关系,而协议内容也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因此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的以口头形式,或者以书面、登报等形式,断绝亲子关系,诸如此类,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相反,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这些义务是不能以已经断绝亲子关系为由逃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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