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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上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均符合婚姻基本条件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基本条件的,视为事实婚姻,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前通知其补办婚姻登记,不补办的,视为解除同居关系。根据上述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符合婚姻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1994年2月1日以后,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非法同居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讨论,而不是笼统地讨论。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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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同居协议?同居协议有效吗
    1、什么是同居协议?同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就其财产、生活和子女签订的协议。同居是未婚男女在同居期间就财产、子女、家务、消费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第二,同居协议有效吗?同居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受法律保护,是许多同居者关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操作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部分,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同居协议中关于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约定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单方解除同居的财产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协议是否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是否限制他人的人身权利。一方依法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另一方不得以终止同居关系的补偿金限制他人结婚。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很难得到法律保护。比如《同居协议》规定一方不得分手,分手要交分手费等,这些都是侵犯人身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同居协议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方面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这种同居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第三,同居协议怎么写?同居协议是双方在真实表达意愿、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一份有效、适当的同居协议,除上述基本内容外,还可以包括: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协议、子女抚养教育协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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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撰写同居关系中的育儿纠纷起诉书
    在子女监护权纠纷中,最棘手的是同居子女监护权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呢?如果我们要起诉,怎么写投诉信?我们来看看同居子女抚养权投诉的格式吧!民事诉讼原告:姓氏、性别、年龄、国籍、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公民家庭、职业、住址。依法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二是判决女儿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三是案件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写下同居事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状况、子女状况;请对方支付赡养费、写下对方经济状况等诚恳××区人民法院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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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如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如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我们知道同居子女的父母必须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但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父母仍可能为如何承担责任而纠结。其实,解除同居关系后,父母可以协商解决抚养孩子的问题。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发挥作用,向法院上诉解决。同居终止后,如何承担孩子在同居期间的赡养义务?要厘清这一问题,首先要确定非法同居所生的孩子究竟应由男方抚养还是女方抚养?这个问题可以确定如下:1。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判决,法院将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儿童与母亲同住;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儿童与对他们有利的母亲同住,如收入和生活水平较高的母亲;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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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确认无效后共同财产分割处理问题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确认无效后共同财产分割处理问题怎么规定的?1、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2、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4、-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二、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人民法院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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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确认无效后共同财产分割处理问题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确认无效后共同财产分割处理问题怎么规定的?1、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2、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4、-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二、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人民法院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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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财产分类:(1)同居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同居期间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3)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是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4)无法确定属性的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二、如何认定同居关系(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四)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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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同居关系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一、民法典中同居关系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民法典只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而同居关系产生的房屋是不是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是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二、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双方的工资、奖金;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过,属于以上范围的财产,并不一定为同居财产,作为同居财产,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1、在同居期间取得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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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财产分类:(1)同居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同居期间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3)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是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4)无法确定属性的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二、如何认定同居关系(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四)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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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后的财产归哪方
    一、同居期间财产该归谁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三)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四)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五)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六)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七)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八)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如何避免同居期间财产纠葛同居期间,毕竟不同于结婚,所以财产上的纠葛还是尽量避免,本人总结自己的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财产约定。(二)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证据。(三)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东西,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四)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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