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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同居产生的债务应如何确定清偿责任
    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基于法律关系期间的而产生的债务应怎么确定清偿责任得问题。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1、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律师补充: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同居期间一方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如果发生财产混同,又无约定,则可能推定为共有。至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则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同居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推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一般可推定为按份共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对借款是否为二人的合意、借款的用途、资金流向等事实举证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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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吗
    1、同居关系并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补充: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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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中一方不配合亲子关系鉴定应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确认亲子关系,而亲子关系的确认一般都会通过司法鉴定进行确认,即俗称的DNA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律师补充: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认存在亲子关系后,关于抚养费的数额,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适用同一标准,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合理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2023-05-06
    82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法定的关系吗
    1、同居关系不是法定的关系,并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补充: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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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给前女友的钻戒又偷偷“顺走”?!盗窃犯罪!
    张某和王女士恋爱期间变着花样送钻戒、手镯。两人分手后,张某索要钻戒、手镯未果,遂散布前女友不雅照。经调解,张某因侵权自愿将钻戒、手镯抵作赔偿。但他心有不甘,利用自己有前女友家钥匙的便利,伺机入室偷走价值2.7万首饰。最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认定钻戒等财物的所有权问题是本案的关键。尽管所涉财物为恋爱期间张某赠与对方,但在此之前,由于张某散布受害人不雅照片,经由公安机关调解后,张某自愿将这些财物抵作侵权赔偿,钻戒、黄金手镯归属权自然发生转移至受害人名下。张某在与受害人产生感情纠纷后,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采取不当方式窃取恋爱中的所谓“赠品”,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由于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并愿意积极退赔所盗财物,还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为什么张某构成盗窃罪?一般情况下,送给别人的东西属于赠与,送出去是无法要回来的。张某发布不雅照很显然是侵权行为,所以他得承担侵权责任,不仅要停止侵权、恢复王女士的名誉,还要赔偿损失。要知道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到东西或者偷到东西金额大与小,都是构成犯罪的。因张某偷的首饰金额为27000元,属于盗窃罪中金额在1000到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他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构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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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同居关系者能否继承遗产
    一、民法典中同居关系者能否继承遗产民法典中同居关系者不能继承遗产,1994年2月1日后,同居关系不再受法律保护。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继承遗产的原则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三、
    2023-05-06
    336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原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相关规定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二、解除同居关系能分割哪些财产可以分割的是共有财产。同居财产属于共有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三、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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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一、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二、同居关系中的赠与能不能撤销同居关系中的赠与能撤销,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动产在登记前,动产在交付前,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要回赠与的财产。另外,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也撤销赠与,要回财产: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三、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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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一、同居关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同居关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一定要承担,在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另一方也是要共同承担的。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共同债务可以强制执行一方吗可以。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三、同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同居财产分割协议
    2023-05-06
    294人看过
  • 分手时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分手时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分手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二、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同居关系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可以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对于共同的财产平均分割,个人的财产由个人所得,如果因此而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也是会按普通的民事案件来进行处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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