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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缘无故收到标的物,如何处理?
    债权人无端地拒绝受领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导致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导致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若债权人无端地拒绝受领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提存该标的物。对此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导致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 司 法 保 障 】 债 权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受 领 标 的 物 , 债 务 人 有 权 提 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时,债务人有权提存。提存是指将标的物交付给提存人,由提存人保管,以便债权人随时领取或者处分的法律措施。在债务人无法交付标的物给债权人时,可以进行提存。提存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提存可以保障债权的实
    2023-08-31
    141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的管理人是谁?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嘱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则继承人应推选遗产管理人,否则遗产将共同由继承人担任管理人。如果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继承人愿意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么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将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承担。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是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那么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没有推选遗产管理人,那么遗产将共同由继承人担任管理人。如果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继承人愿意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么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将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承担。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 嘱 执 行 人 与 遗 产 管 理 人 的 关 系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都是遗嘱继承中的重要角色。遗嘱执行人是指受遗嘱人的委托,负责执行遗嘱内容的人,而遗产管理人则是指受遗嘱人的委托,负责管理遗嘱中遗产的人。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的关系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遗嘱执行人应当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者遗嘱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管理人则可以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者遗嘱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同时,根据《中华
    2023-08-31
    201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及职责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可以是遗嘱立人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清理登记遗产、保管各类遗产、分割遗产、参与诉讼等。遗嘱执行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可以是:由遗嘱立人指定的继承人;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或者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遗嘱执行人是在遗嘱中指定的负责执行遗嘱内容的人,他的职责是确保遗嘱中指定的财产或遗产能够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遗嘱执行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执行的公正性。此外,遗嘱执行人还需要保护遗嘱中指定的财产或遗产,避免因遗嘱执行人行为不当而导致的损失或纠纷。因此,遗嘱执行人在遗嘱执行过程中需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遗嘱中指定的财产或遗产的安全和完整。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和职责是遗嘱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执行的公正性。同时,遗嘱执行人还需要保护遗嘱中指定的财产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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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合同签署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时,合同签定一方死亡将导致合同效力终止。而合同属于财产性质时,即使一方死亡,也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太大的影响。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那么在合同签定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将会终止。然而,如果合同属于财产性质,那么即使一方死亡,也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太大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委托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委托合同是法律上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终止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委托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委托合同的终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民法典
    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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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执行人身份确认
    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是遗嘱生效时的执行人员的姓名。由于遗嘱在遗嘱人离世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本人无法执行遗嘱,必须由他人代为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遗嘱的约定,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是遗嘱生效时的执行人员的姓名。由于遗嘱在遗嘱人离世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本人无法执行遗嘱,必须由他人代为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遗嘱的执行涉及哪些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遗嘱的执行涉及哪些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遗嘱是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形式对财产或其他事项做出安排的行为。遗嘱的执行涉及遗嘱人生前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
    2023-08-27
    381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是什么?
    遗嘱继承人拥有多项权利,包括验证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处理遗产并管理遗产、公开遗嘱内容、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排除各种妨碍遗嘱执行的因素以及请求遗嘱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遗嘱继承人拥有以下权利:1、验证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处理遗产并管理遗产;3、公开遗嘱内容,使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知晓;4、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5、排除各种妨碍遗嘱执行的因素;6、请求遗嘱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 遗嘱继承人的权利是什么?遗嘱继承人是指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其权利和义务受到遗嘱的约束。遗嘱继承人可以继承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例如房地产、现金、珠宝等。遗嘱继承人享有以下权利:1. 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可以继承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2. 优先权:遗嘱继承人可以优先于其他继承人获得遗产,即使其他继承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3. 免除责任:遗嘱继承人可以免除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的责任,例如支付遗嘱费用等。4. 自由意志:遗嘱继承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接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并且可以在遗嘱中进行修改。不过,遗嘱继承人也需要承担一些义务,例如尊重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擅自处理遗嘱中指定的遗产等。遗嘱继
    2023-08-26
    466人看过
  •  房租提存是否有时间限制?
    通常情况下,房租提存没有时间限制,但债务人提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只有符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的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从而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的情形下,债务人才能通过提存对其所负债务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房租提存没有时间限制,但债务人提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只有符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的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从而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的情形下,债务人才能通过提存对其所负债务进行清偿。 提存房租有哪几种情况?提存房租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出租,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给房屋所有人,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的房租中,由承租人提前支付给房屋所有人的租金。在实际租赁过程中,提存房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 双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由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房屋所有人不再从中收取租金。2. 双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部分租金: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由承租人支付部分租金,房屋所有人从中收取剩余租金。3. 双方约定由房屋所有人支付全部租金: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由房屋所有人支付全部租金,承租人不再从中收取租金。以上三种情况在实际租赁过程中都可能出现,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提存房租的具体情况,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房屋所有人
    2023-08-26
    359人看过
  •  提存的原因是什么?
    债务人提存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将财产交由法院保管,以等待债权人前来认领。债务人提存的原因包括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领取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去世且尚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数个债权人分别就同一债务主张权利导致债权人无法确定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原因导致债权人无法取得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存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领取债务人的财产;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去世,尚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4.数个债权人分别就同一债务主张权利,导致债权人无法确定,从而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5.依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原因:债权人去世,遗产未定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需要分析提存的原因以及涉及到的法律规定。提存是指在债权人去世后,由于遗产尚未确定,为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由法院指定有关当事人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当债务人死亡时,其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配偶、子女、父母;(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无法确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清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债权人去世后遗产价值不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纠纷等,使得遗产的确定存在一定难度。为
    2023-08-21
    72人看过
  • 提存物的领取期限是多久?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的,提存部门应当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处置留置物留置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经过约定或者债权人通知的2个月以上的期限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债务,也可以直接将留置物拍卖,没有拍卖条件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变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债权人能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么债权人能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需满足条件:1.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2.债务人先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3.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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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申诉的时效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由于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中断时,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代位继承时效期是多长时间代位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必须自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否则将失去法律保护。如果出现法定原因,诉讼时效可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暂停,是指由于某些事实,如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自暂停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则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不得再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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