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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仍然是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两月的固定期限,而是受“遗产分配前”的期限限制。... 更多>

遗嘱继承人

  • 江苏儿子继承父母的房子过户费吗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包括以下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100万×0.05%=500元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3、营业税。房产证已过5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5年,估价×5.6%4、个人所得税。估价×20%。下列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分别是:(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一、房产继承的办理材料根据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后想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7
    2023-03-17
    384人看过
  • 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多少钱
    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比例进行收费的,具体还要按照房屋的面积和位置来计算公证的具体价格。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一、办理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二、房屋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
    2023-03-17
    363人看过
  • 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怎么办
    默认为接受继承。继承权是与接受继承权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权行使方式。我国《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即在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起,继承人即享有继承权。因此,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继承权的放弃,一经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被放弃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一)合格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二)受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的受
    2023-03-17
    108人看过
  • 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撤销?
    遗嘱可以变更撤销的情况:1、用一定的方式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一、有分家协议还可以立遗嘱吗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遗嘱是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分家协议一般是一个大家庭在发生子女结婚等情况后,为了分开生活,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他们主要区别有几点:一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分家协议则需要一个家庭里所有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才发生效力。二是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对他人财产做出的处理无效。而分家协议里处理的既有个人财产,也有共同财产,协议生效后,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算完成了,当事人不能反悔。三是遗嘱有多种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多种形式,分家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四是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分家协议签字生效后不能撤销和变更,除非签字人协商一致。二、使用权房子能立遗嘱吗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立遗嘱处分的,立遗嘱一般只针
    2023-03-16
    143人看过
  • 长孙有权分配爷爷的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长孙不享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一、去世的人有继承权吗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对于已经死亡的人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二、不适用代位继承有哪些种情形?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产。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进行的继承。被继承人立遗嘱的目的,在于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或法定继承人的份额。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补救的办法,如祖父母改变遗嘱,或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作依靠祖父母生活的人或在祖父母生前赡养过他们的人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三、
    2023-03-16
    148人看过
  • 女婿能否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人
    女婿可以继承遗产的情况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女婿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不过如果岳父母生前将财产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即使女婿符合上述条件,女婿也不可以继承遗产,因为法律要优先考虑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一、儿媳妇是第一继承人吗?儿媳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只要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但是如果配偶去世的,法律是鼓励儿媳尽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老人遗产应怎样分配老人遗产具体分配如下:1、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遗产按照顺序来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遗属是指怎么样的人第一,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
    2023-03-16
    469人看过
  • 子女继承有没有先后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父母,配偶,子女的继承顺序都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也是一样的。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头如果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二、法定继承特殊处理
    2023-03-16
    147人看过
  • 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和女婿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要求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一、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二、法定继承的原则有哪些?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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