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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伪造

票据伪造

  • 票据伪造的方式有哪几种
    1、全部伪造。全部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出票。因出票是基本票据行为,全部伪造也叫基本票据的伪造或者出票的伪造。全部伪造的票据,根本的特点是出票人是虚假的,票据上的出票人的签章,是伪造行为人假冒的或虚拟的。2、部分伪造。部分伪造是指部分票据行为是真实的,部分票据行为是伪造的。例如,真实出票的票据,伪造人进行背书伪造,或者承兑伪造;再如,出票伪造的票据,善意受让人以合法方式转让给他人,受让人伪造保证,又以合法方式转让另外的人。部分伪造是出票行为之外的伪造,也叫附属票据行为的伪造或签名的伪造,包括背书伪造、承兑伪造、保证伪造等。部分伪造又分为两种情况:(1)伪造在先。如背书伪造后以合法方式将票据转让善意受让人,善意受让人又以真实之背书将票据转让他人。(2)伪造在后,如背书真实,持票人伪造承兑而将票据转让他人。分清票据伪造种类,对于确定票据责任人范围及其责任,有重要作用。《票据法》第14条规定,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效力。因此,在有票据伪造的场合,应先分清是何种伪造,从而进一步正确认定伪造责任人、票据上真实签章票据责任人,然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伪造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票据上真实签章者的票据责任。一、支票和本票都可以背书转让,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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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的扣车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时扣车条件是:1、出于证据收集需要的;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指非法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处罚如下: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伪造和变造的区别如下:1、主要意思不同。伪造是指假冒制造,无中生有的制作某一个事物;变造则是在真正的事物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的行为,就是以真实的依据为基础,擅自修改,变更事物的。而且变造后仍然能见到原事物的本来面目,如果变得面目全非,则将是伪造,而非变造。2、基础不同。变造属于对原来有效但已经失去效力的东西,非法改换其为真实的行为,而伪造利用不存在的事物来谋取利益。3、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的概念不同。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出票人或虚构人名义进行签章和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票据的变造指采用技术手段改变票据上已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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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和变造的区别是什么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例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人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两种。一、本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本罪在客观上可以由下列行为构成: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形式、图案、颜色、格式,通过印刷、复印、拓印、绘制等制作方法,非法制造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票据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对票据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如改变出票人名称、持票人名称、金额、有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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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假发票税务局如何处罚
    一、北京假发票税务局如何处罚私自伪造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处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二、票据伪造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假冒行为。假冒他人名义出票或在票据上签章,是票据伪造的前提条件。伪造的具体做法,可以是盗用他人印章,仿制他人印章或制作并无其人之印章而签章等各种假冒手段。2、伪造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伪造行为在外观上符合票据行为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如果不具备票据行为的合法形式,就不能构成票据行为,亦无从形成票据伪造。3、伪造行为人目的是骗取财物。票据是金钱债券,持有票据能够获得票面金额,伪造票据的,因票据具备合法之形式要件,伪造者可以从付款人处骗取金钱,伪造人实施伪造行为,主观上正是为达到骗取他人财物之目的。4、伪造人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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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背书的法律问题研究
    票据伪造背书是指非票据权利人假冒票据权利人在票据背面书写签章,以实现享有票据权利而不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票据伪造背书在实践中十分常见,它严重影响着票据信用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关伪造背书法律后果的认定和处理,一直是各国票据法乃至国际票据统一立法的难点。我国学者对票据背书问题探讨较多,但对伪造背书法律问题研究较为欠缺。本文试就票据伪造背书的一般理论、法律效力及票据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以下阐述。一、票据伪造背书的一般理论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通常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作为要式、无因的文义证券,具有支付、结算、融资、抵销债务等功能。作为商业信用具体化的票据,因背书而转让流通,并以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而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程度,所有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必须对票据承担责任,都为促进票据流通参与了信用,对票据持有人都负有保证付款的义务。背书因具有权利转移、担保和资格授予三种效力,而为票据信用流通制度的有效确立奠定基础。票据上背书人越多,其信用愈高,故学者称之为信用的证券化。[1]背书是一种重要的票据行为,它主要有权利转让背书、设质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其中以权利转让为目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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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1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被伪-造人无票据责任而对伪-造人有权利。被伪-造之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也未授权别人代理票据行为,自然不应负担票据责任。反而可依《票据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伪-造人对自己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票据上真实签章人,就票据文义负责,对伪-造人有赔偿请求权。《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的伪-造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效力,这一规定,使得真实签章人,必须就票据文义负责。票据上真实签章人,无论其签章在伪-造前还是伪-造后,都要就票据文义负责。在其被持票人追索而清偿票据债务后,有权要求伪-造人赔偿损失。《票据法》第l07条对此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善意持票人对伪-造人有赔偿请求权,对真实签章人有追索权。恶意取得票据者,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在出票伪-造或签章伪-造的场合亦是如此。善意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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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需要承担怎么样的法律成果
    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票据伪造是不法行为,不能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即不能像真实票据行为那样,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但是,这种不法行为,能够发生票据法上规定的其他效果。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l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被伪造人无票据责任而对伪造人有权利。被伪造之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也未授权别人代理票据行为,自然不应负担票据责任。反而可依《票据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伪造人对自己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票据上真实签章人,就票据文义负责,对伪造人有赔偿请求权。《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的伪造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效力,这一规定,使得真实签章人,必须就票据文义负责。票据上真实签章人,无论其签章在伪造前还是伪造后,都要就票据文义负责。在其被持票人追索而清偿票据债务后,有权要求伪造人赔偿损失。《票据法》第l07条对此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善意持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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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有什么法律后果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的不法行为。它有广狭二义。狭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为出票行为。广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各种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的伪造。票据伪造是不法行为,不能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即不能像真实票据行为那样,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但是,这种不法行为,能够发生票据法上规定的其他效果。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l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被伪造人无票据责任而对伪造人有权利。被伪造之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也未授权别人代理票据行为,自然不应负担票据责任。反而可依《票据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伪造人对自己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1.票据上真实签章人,就票据文义负责,对伪造人有赔偿请求权。《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的伪造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效力,这一规定,使得真实签章人,必须就票据文义负责。票据上真实签章人,无论其签章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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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是否有效力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的不法行为。它有广狭二义。狭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为出票行为。广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各种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的伪造。票据伪造的效力有三种情况:(1)对伪造人而言,票据外观上没有自己的签名,故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应根据刑法和民法的规定负伪造有价证券和赔偿的责任。(2)对被伪造人而言,尽管票据外观上有被伪造人的签名,但实质上并非其自签,故不应依票据文义负责。(3)由于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因此在伪造的票据上进行真正签名的其他人必须负担票据责任。票据的伪造,如果获得被伪造人的追认,票据行为仍可成立。相关法律知识:(1)对于伪造人来说,因为该人没有在票据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称,按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同时,因欺骗交易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被伪造人来说,由于他没有亲自在票据上签章,他的名称是被别人假冒而写在票据上的,因此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他与该张票据没有任何关系。(3)对于在该票据上合法签章的其他人来说,除伪造出票的票据外,则要继续承担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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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伪造行为其法律后果会怎样
    (1)对于伪造人来说,因为该人没有在票据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称,按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同时,因欺骗交易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被伪造人来说,由于他没有亲自在票据上签章,他的名称是被别人假冒而写在票据上的,因此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他与该张票据没有任何关系。(3)对于在该票据上合法签章的其他人来说,除伪造出票的票据外,则要继续承担在该票据上的责任。这是因为,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一张票据上既有伪造的签章,又有真实的签章,那么,真实签章的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这与一般民事行为的规范不同。在一般的民事规范中,如果作为前提的行为无效,其后的民事行为也无效。但票据行为都是独立的,各自独立地产生效力。(4)对于持票人来说,如果他持有的是一张伪造出票人签章的票据,因该票据无效,持有该票据的人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但如果是其他伪造票据的行为,持票人是从真实签章人那里取得的,对该真实签章人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是从伪造签章的人那里取得的票据,只能对伪造人依照民事规范要求赔偿。(5)对于付款人来说,如果在收到伪造的票据时,由于疏忽没有觉察出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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