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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公司有没有名誉权
    公司法人具有名誉权,公司法人也是民事主体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法典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继子女依法可享有继承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被继承人的继子女,依法可享有继承权。但对于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继子女,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023-08-02
    190人看过
  • 不构成对健康管理对象的肖像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对健康管理对象的肖像权侵权的行为如下:(一)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二)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肖像权侵权行为的界限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023-08-02
    355人看过
  • 超市搜身属于侵犯消费者身体权的行为吗
    超市搜身属于侵犯消费者身体权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对消费者进行搜身属于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所以,超市是没有权利搜查消费者的人身和物品的。超市搜身侵犯隐私权么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当然也是有可能侵犯隐私权的。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立即让对方停止,如果不停止的那么自己可以录制视频然后到消费者权益中心举报或者是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2023-08-02
    208人看过
  • 人家差评侵犯法人名誉权吗
    给差评,不侵犯法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通常是因为商业信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而受损。法人的名誉主要与对其信用、生产经营能力和状况等财产性利益紧密联系。而给差评,是顾客的一种正常评价行为,算不上侵犯法人名誉权。侵犯法人名誉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笔者认为,新闻媒体作为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由报道权,而不应过分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准确无误。因为基于我国国情,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因此,我们应当鼓励并支持新闻媒体继续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2.行为人行为违法。对于该构成要件中的“法”,最高人民法院未作明确解释,但是,笔者认为,按照惯例,此处的“法”应作限制解释,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可以约束行为人,但是违反这些规定,受害人并不得据此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种情况下,唯一可以救济的途径是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诉控告,要求主管机关对行为人做出处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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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别人的奖杯砸了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吗
    把别人奖杯砸了,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侵犯荣誉权的行为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
    2023-08-02
    354人看过
  • 肖像权是怎样保护的
    对于肖像权,保护如下:1、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演员剧照的肖像权保护演员剧照的肖像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法学界众说纷纭。一种意见认为,剧明应为版权人所有,不存在演员的肖像权,还有人认为剧照肖像权应是演员与导演等人所共有;另一种意见认为:即使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剧创,也不构成对演员的肖像权侵害,因为演员在剧照中仅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艺术形象,其本身不能主张地本人的肖像权;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对剧照应区别不同情况,饰演特型角色(如扮演毛泽东、周恩来、孙中山等有原形特定人物)的演员不能主张其剧照的肖像权,而扮演非特型角色的演员,由于没有具体原形人物,其剧照反映角色与演员本身特征相一致,其主张肖像权则应予以保护。本文同意后一种意见。首先,对饰演非特型角色的演员剧照,该艺术形象与演员本身形象是密不可分的,群众也公认两者为一体,并符合公民肖像独特外表及基本特征,应受法律保护。60年代初,美国著名卢戈西诉讼案的首席法官曾说:演员扮演虚构人物的肖像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该案由于著名影星贝拉卢戈西在一部电影中扮演了一个伯爵形象,创造了一个生动的艺术形象
    2023-08-02
    319人看过
  • 非法拘禁他人是否侵犯被拘禁者的身体权
    非法拘禁他人不一定会侵犯被拘禁者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若是非法拘禁过程中存在打骂被拘禁者等行为的,则会侵犯其身体权。非法拘禁他人怎么判刑非法拘禁他人即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若犯罪人的殴打侮辱行为是在非法拘禁的行为范围内的,是过失造成的,这种情况下,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犯罪人的侮辱、殴打是故意所为,那么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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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是否有名誉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法人就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作为一个非拥有自然人属性的社会参与者,并非法外之物,它是公司人格化的对外的体现,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公民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侵犯其权利。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8-02
    193人看过
  •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2023-08-02
    99人看过
  • 起诉名誉权立案有什么条件
    起诉名誉权立案的条件是:(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是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4)在后果上,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起诉状应当写明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起诉名誉权流程要多久(一)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三)排期开庭(四)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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