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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原则
宪法解释原则主要有:恪守宪法精神原则。 宪法精神并不是完全的抽象物,它一般都是通过宪法基本原则这一载体表现出来的,而且这些原则不因时代的变迁而受到影响。 因此,宪法解释活动必须始终恪守并维护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而不能与之相悖。因此,恪... 更多>

宪法原则

  • 我国宪法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些原则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宏观指导性,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均应遵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下: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2、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3、人权保障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从国家及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等社会经济权利;4、法治原则,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5、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宪法的地位如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效力和法律权威。二、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的区别如下:1、宪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法治原则;2、对立统一,原则是不可妥协的,基本原则是可妥协的;3、性质不同,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较为灵活,伸缩余地较大。总之,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宏观指导性,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均应遵守。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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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劳死”,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据报道,3月24日一早,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当日凌晨1点,他还发出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张斌是清华计算机硕士,生前在一家公司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据其妻子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到早上五六点钟,第二天上午又接着照常上班,他为了这个项目把自己活活累死了。猝死于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死亡的当天凌晨还发出一封工作邮件清明节前所发生的这一幕,刺痛的恐怕不只是死者的家人。在当前这个快速运转的社会,这样一场猝不及防的死亡,想必会触动不少人心中那根敏感的神经。如果从相关统计数据看,过劳死现象或许比我们不时在新闻中看见的极端案例要普遍得多。早在2012年,就有调查显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大国,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亡的人数达60万人。而有关医学调查也表明,我国的亚健康人群比例高达70%。面对发生在身边的过劳死,旁观者第一时间或许会下意识地反思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但从一个长远的角度来看,包括所有的死者在内,其实绝大部分人都面临不得不处于那样一种潜在危险的困境之中。事实上,过劳死一词源自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日本,它原本就不是一种临床医学上的概念,而是属于社会学范畴。具体到我们的社会背景下,经济的发展在带来物质繁荣的同时,也直接将所有人导入一种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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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能间接故意构成的犯罪有哪些特征
    1、明知其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3、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税收犯罪的构成特征如前所述,税收犯罪是一个罪群,且属刑法理论上的概念,那么作为阐明税收犯罪内部结构和性能的构成特征同样不是刑法上规定的概念,它是理论研究将现行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诸税收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予以概念化、理论化的结果,反映的是各个具体税收犯罪构成事实的共同本质属性和特征。与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一样,税收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一个由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这四个基本要件组成的有机整体。(一)税收犯罪的犯罪客体关于税收犯罪的犯罪客体,理论界的看法不一。我们认为,要正确理解税收犯罪的犯罪客体,就必须首先搞清什么是犯罪客体。通行的观点认为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14]我们认为,将犯罪客体的实质内容界定为社会关系是值得商榷的。首先,社会关系的内涵和外延过于空泛,缺乏作为构成要件所应具有的可测性和法定性。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物质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即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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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群体的失信如何处理?
    《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差别:1、增加了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失信的处理通报,通报单位由所在单位扩大到所在单位、相关部门。2、增加了对事业单位的处理通报,通报单位由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扩大到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未成年人与特殊群体的劳动就业权利1、未成年人权利《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等使用童工;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颁发个体营业执照;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被监护人做童工。2、妇女权利《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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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家居定制属于承揽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家居定制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违反民法典属于犯罪吗违反民法典是违法的,但不一定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可见只要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都是将受到处罚的。犯罪属于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违反民法典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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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诬告陷害罪后需要赔偿吗
    如果有实际经济损失,或被诬告人被拘留,就需要赔偿。如果只是精神损失,就没有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诬告陷害罪犯罪构成本罪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其次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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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土地补偿分配政策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法律适用的几个问题现实与法律激烈的冲突中,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表现尤为突出。此类纠纷背后往往交融着各种利益的冲突、观念的碰撞、法律的滞后与制度的羁绊。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的数量逐年增多,伴随着土地补偿费分配所带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问题由此凸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上,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分配起诉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案件由此不断上升,到党委、政府上访的人和事也日益突出,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有关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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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的法律定义和相关规定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四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或用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3.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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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保妇女人身安全的途径
    妇女的人身权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与妇女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任意地剥夺其人身权利或妨碍其权利的行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第六章人身权利(第36条至第42条)进行了完善,加强了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的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第36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如何保障近日,不少农村读者致电党报民生热线咨询,目前我市一些农村存在妇女因结婚、离婚,而丧失承包土地的现象,这些妇女大都以土地为生,若承包地被收回,就丧失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对结婚、离婚等农村妇女的承包土地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市相关主管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就这一问题,市农业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市正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换发补发工作,其工作重点就是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彻底清查和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针对结婚、离婚等农村妇女承包土地的处理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承包期内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除本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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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如何立案呢
    诬告陷害罪立案如下: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诬告陷害罪刑法释义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一、诬告陷害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诬告陷害罪的客体要件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二)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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