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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证据的收集方法
    收集刑事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及时性、深入实际、客观全面性、深入细致和科学技术手段。同时,必须保证证据的妥善保全,避免遗漏重要细节。在只有被告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其次,证据必须在及时性方面得到保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第三,为了更好地收集证据,需要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并且要依靠群众的支持;第四,证据必须具有客观全面性,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第五,证据必须深入细致,以避免遗漏任何重要细节;最后,为了更好地收集证据,可以采用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收集证据的科技手段与法律要求收集证据是法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而科技手段在收集证据中越来越得到广泛应用。一方面,科技手段可以有效地扩大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效率,另一方面,科技手段也可以提高证据的可靠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然而,科技手段在收集证据中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如果证据是通过监视、追踪或窃听等手段获得的,可能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如果证据存在明显的偏
    2023-12-13
    427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证据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在贩毒案件的审查中,需要关注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贩毒证据不足时,可以退回去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贩毒案件较为严重,若被公安机关以上给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贩毒证据不足,可退回去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达到两次后,检察院通常不会对贩毒案件起诉,嫌疑人应立即释放。依据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关注证据的来源、提供者以及收集方式是否合法,以及证据的形成和收集是否受到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综上所述,贩毒案件是比较严重的,如果被公安机关以上给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贩毒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去补充侦查,最多是两次。这里要注意,退侦是有次数限制的,达到两次的话,检察院通常是不对贩毒案件起诉,对于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从证据的客观性审查贩毒案件贩毒案件中证据的客观性审查
    2023-12-08
    195人看过
  •  刑求逼供的方法有哪些?
    刑讯逼供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对被逼供者造成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也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同时,授意、指使或强迫他人进行刑讯逼供也是不可容忍的行为。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必须坚决打击刑讯逼供行为。以下是对刑讯逼供行为的几点描述:1.出于个人动机,如报复、愤怒等,进行刑讯逼供。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且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3.刑讯逼供的手段残忍,对被逼供者造成不良影响。4.由于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5.刑讯逼供行为对被逼供者造成了精神障碍或自杀等严重后果。6.刑讯逼供行为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7.授意、指使或强迫他人进行刑讯逼供。多次刑讯逼供所带来的后果有哪些?多次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供述不真实、破坏证据链,甚至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是不可作为证据使用的。多次刑讯逼供可能会导致供述不真实。在多次刑讯逼供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因为身心疲惫、恐惧等原因,供述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口供。这种口供往往缺乏可信度和说服力,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多次刑讯逼供可能
    2023-12-04
    2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抗诉的定义与特点
    本文介绍了刑事抗诉的对象、检察机关的立场、抗诉的基本内容和任务以及刑事抗诉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结构。刑事抗诉旨在纠正原审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审判公正。无论是抗诉书还是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其基本内容和任务是证明原审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刑事抗诉应当由案件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或者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如果是向检察院提出的,就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1.刑事抗诉的对象是公权力,即法院的审判权。刑事抗诉所针对的直接对象是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裁判,而法院裁判源于法院的审判权,故刑事抗诉所针对的最终对象是法院的审判权,是对法院误用了审判权的法律监督。2.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中始终站在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上,代表国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实施法律监督。一方面,它既不代表被告方也不代表被害方,而是要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抗诉案件中,它要维护的是被法院错误裁判损害了的利益,而不管该利益是属于被告方还是被害方。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抗诉中也不代表原审的检察院。3.刑事抗诉无论是抗诉书还是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其基本内容和任务是证明原审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4.刑事抗诉的直接目的是纠正原审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审判公正。5.刑事抗诉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结构同样有别于公诉。刑事抗诉应当由案件的当事人
    2023-12-04
    409人看过
  •  侦查阶段的意义和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转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起(即开始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代为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到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等过程,以确保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在侦查阶段,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程
    2023-12-03
    165人看过
  •  再次质证在重审过程中是否必要?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在主持下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进行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质证的目的是增强证据的说服力,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进行质证,而质证的程序也有明确规定。仍然需要进行质证,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个证据应当比之前的证据更具说服力,否则也不会进行重审。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重审质证程序需明确标题:关于重审质证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重审质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确保案件公
    2023-12-03
    336人看过
  •  分析法院刑事诉讼案件辩护词的构成要素
    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辩护人应认真查阅案卷,调查相关人员情况,了解案件分析,写出说服力的辩护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揭露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双方发言针锋相对,有助于全面、客观地查明案情,判明真伪,避免冤假错案。辩护词通常由序言、理由和结论三部分组成。除行使辩护权外,被告人还可以委托或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的陈述,调查相关人员的情况,了解和熟悉所有案件的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集中一切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使其系统化、有条理化,最后写出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透彻、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种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所以双方的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持一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充分揭露问题和矛盾,使人民法院听取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则暗,有助于全面、客观地查明案情,判明真
    2023-12-03
    494人看过
  •  探讨两种辩护方式的特点
    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较窄,仅适用于特定的情形,而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广泛得多。指定辩护的适用阶段也较窄,仅存在于审判阶段。此外,依法可以担任委托辩护人的人员范围也比指定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广泛。相对于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法律规定指定辩护只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之下,而该等范围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有限。因此,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较小。相比之下,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并无限制,极为广泛。其次,指定辩护的适用阶段有局限。依据法律规定,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而委托辩护自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可进行,从对刑事诉讼的介入程度上,委托辩护早于指定辩护。再次,依法可以担任委托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大于可以担任指定辩护人的人员范围。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才可以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成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依法可以接受委托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人员除律师以外,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比较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是两种常见的辩护方式,它们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指定辩护是指在特定案件中,法院指定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案件,如涉及重大社会问题的案件、涉及复杂法律程序的案件
    2023-12-02
    97人看过
  •  移送起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在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需要满足五个条件。若案件符合条件,检察机关在接到后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将案件移送法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在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他行使的职能分别都是不一样的,三者是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也就是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接到之后呢,必须要作出是否移送给法院审查的决定,这个时间有着严格的限制,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半月。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完成对案件的侦查后,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这些条件包括:1.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例如案件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罪或者无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刑罚等。2. 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需要完成对案件的全部侦查工作,收集到充足的证据,并对案件进行审查。3.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若案件满足上述起诉条件,侦查机关需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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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中执行立案的程序
    执行立案的执行请求根据胜诉判决的条款来书写,通常是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关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等费用,如果判决明确由被告承担,则应作为执行标的向执行法院列明。但若法院作退费处理,则案件处理费不作为执行标的。根据胜诉判决的条款来书写执行立案的执行请求。打个比方,胜诉判决的判项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20万元。那么执行请求的写法是,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20万元。然后关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的内容,如果案件受理费法院作退费处理的,则案件处理费不作为执行标的。否则对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等,如果判决在判项中明确由被告承担,则该等费用也应当作为执行请求向执行法院列明。关于执行立案的诉讼请求怎么写?执行立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后,被告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也不履行诉讼义务,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履行其诉讼请求。执行立案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停止行为并恢复原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立案的诉讼请求应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证据和材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以便更好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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