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
医疗损害
助产损害

助产损害

  • 助产定义
    助产损害
    质物是指除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包括债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质物必须具有可让与性,但人身权等不允许作为质物。质权人需妥善保管质物,并对损失承担责任。在使用质物前需得到出质人同意。如果债务人履行导致质权消灭,质权人需返还质物。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质权的规定。 质物是指权利质中的质物,也就是除了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它包括债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无体财产权以及股东权(出质股票)。质物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无论是动产还是权利出质,都应在主体间让渡。 然而,有些权利和物品是不允许作为质物的,例如人身权等。同时,质权人也需要妥善保管质物,并对因过错造成质物毁损或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使用质物时,质权人需要事先经出质人同意。如果债务人履行导致质权消灭,质权人需要返还质物给出质人。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质权的规定。 助产实践的重要性与作用 助产实践是指在孕产妇分娩过程中提供专业护理和支持的一项关键性工作。它的重要性和作用不可忽视。首先,助产实践能够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助产师通过监测孕产妇的健康状况、提供适当的医疗干预和协助分娩过程,最大程度地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保证母婴的安全。其次,助产实践有助于提供情感和心理支持。助产师在整个分娩过程中与孕产妇建立起信
    2024-01-05
    149人看过
  • 使用产钳令新生儿骨折是医疗事故吗
    产钳助产导致新生儿骨折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助产损害导致新生儿骨折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因此如果助产行为导致的损害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就属于医疗事故。一、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怎么确定1、医患双方在诉讼前自行达成或者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反悔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2、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案件,其赔偿标准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至第52条的规定处理。如果患者一方有证据证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赔偿明显不足以弥补其所受实
    2023-02-18
    367人看过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助产损害 网友关注榜
    #助产损害 律师视频普法
    #助产损害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