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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疗事故要具备什么条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法性;3、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4、过失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具备什么条件1、受理条件: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其机构受理,不属于非法行医造成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时间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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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职工非正常死亡如何处理?
    处理过程如下:1。对于怀疑异常死亡的,相关部门应进行检查,查明死因。死者亲属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事后进行复检。家属要求保留尸体的,经批准后应允许保留一段时间。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引起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职工非正常死亡应赔偿金什么标准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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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委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生、患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疗机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C.患方和/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出示患者身份证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技术鉴定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备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三个阶段第一、在受理阶段,当事人双方可在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选定鉴定委员会委员,组成鉴定委员会,由主持人公布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当事人可提出回避申请,由有权机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第二、在调查阶段,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申请书、病历等证据。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口头调查,并应公开进行。目前的鉴定程序都是书面调查,这样不利于查清事实,也不利于提供证据和充分地辩论。病从口入!请关注您的健康饮食很多病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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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的鉴定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小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首次鉴定;省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的医疗事故纠纷鉴定为再鉴定。第一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可以收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谁出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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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要求双方达成合意,共同提交医学会申请,仅有一方申请是不予受理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如果交由不同的医疗机构处理,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论,并且浪费医疗资源,所以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一方医疗机构已经受理了,其他的医疗机构就不应该再受理。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的争议已经解决,再做医疗事故的鉴定已经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医疗事故鉴定的本着解决双方的法律责任问题,现在双方已经协商调解解决了,所以就不必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了。4、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导致鉴定程序终止,但是如果是人民法院自行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除外;构成非法行医的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不再是民事纠纷,非法行医者很有可能会被公诉机关起诉。该种情况就应由公诉机关进行处理。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不符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不符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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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琼医鉴2006-009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不具有证据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诉机关是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的,对于被告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是造成患者王某死亡后果的原因,只有通过司法鉴定即尸检才能得到科学结论,在此基础上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在适用法律上应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而医学会组织进行的鉴定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针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患者人身损害事故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而进行的,属于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范畴内的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及《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公告》(2006年月日发布)的内容可知,海南省医学会并不是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第5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外,海南省医学会的琼医鉴2006-009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在没有明确王某具体死因的情况下作出的,该鉴定结论是建立在推论及假设判断的基础之上,缺乏事实依据。上述内容足以说明,琼医鉴2006-009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不合法的,不具有证据力,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王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的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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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和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时,应当以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依据。”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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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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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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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5)医疗机构。从上文可知,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能协商一致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那么,这个费用就又双方协商垫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则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范围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可以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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