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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往往是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辞退争议是指企业辞退员工时,员工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认为是公司的错,而不补偿他们,或认为企业行... 更多>

解雇辞退争议

  • 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辞退)争议解雇即解除雇用,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再雇用该员工。这在企业用工中是一种十分常见企业行为,也是企业更换员工、寻求最为合适的员工的手段之一,由此引起的争议在劳资纠纷中比较普遍和突出,绝大多数企业都遇到过此类纠纷。尤其是在深圳,据了解,60%以上的员工,在其被企业解雇后,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以企业无理解雇为由而提出种种赔偿请求,倘若企业败诉,将要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类纠纷的发生除了员工的无理取闹之外,也确实存在企业解雇理由不充足的问题。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无理解雇员工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本人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其在企业工作时间而定,每年补一个月。如果企业解雇员工没有充足的理由,势必要支付这一笔费用。为此,企业要防范解雇纠纷,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签订《劳动合同》时,规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其职责;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雇条款,即规定企业在那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3、在管理上,严格各种管理制度,对每个员工都应建立档案并跟踪管理,凡员工违反厂规厂纪或者工作不认真负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均应记录在案;4、当员工存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雇事项时再解雇,当然如果属于大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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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雇辞退争议——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
    〖案情〗傅某原系一上海外资软件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自1998年4月进公司。2001年11月1日突然接到公司通知:公司将搬至北京,员工愿随搬迁的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不愿搬迁的,公司将自11月底解除合同。傅某不愿随公司搬迁,于是公司于2001年12月初为傅某办理了退工手续,但补偿问题公司却拖延不决。傅某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公司搬迁至另一城市员工不随迁,公司据此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按傅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据此,仲裁庭作出了公司应支付傅某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裁决。〖评析〗本案仲裁裁决是准确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一些重大情势变化有时在所难免,比如本案中公司从上海搬至北京即较典型,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劳动合同可以有条件地解除,对双方均不合理,于是现行劳动法有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但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本案仲裁庭正是基于此条规定认为公司解约并无不当。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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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辞退)争议解雇即解除雇用,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再雇用该员工。这在企业用工中是一种十分常见企业行为,也是企业更换员工、寻求最为合适的员工的手段之一,由此引起的争议在劳资纠纷中比较普遍和突出,绝大多数企业都遇到过此类纠纷。尤其是在深圳,据了解,60%以上的员工,在其被企业解雇后,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以企业无理解雇为由而提出种种赔偿请求,倘若企业败诉,将要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类纠纷的发生除了员工的无理取闹之外,也确实存在企业解雇理由不充足的问题。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无理解雇员工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本人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其在企业工作时间而定,每年补一个月。如果企业解雇员工没有充足的理由,势必要支付这一笔费用。为此,企业要防范解雇纠纷,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签订《劳动合同》时,规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其职责;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雇条款,即规定企业在那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3、在管理上,严格各种管理制度,对每个员工都应建立档案并跟踪管理,凡员工违反厂规厂纪或者工作不认真负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均应记录在案;4、当员工存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雇事项时再解雇,当然如果属于大规
    2023-06-10
    322人看过
  • 解雇辞退争议怎么处理?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1、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2、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二、开除员工争议怎么处理?1、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2、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三、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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