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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根据保证合同规定,后者根据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间计算。保证期间一般为主债履行届满后6个月,若保证合同约定不明,则为两年。诉讼时效则从保证人拒绝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或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尽管两者都涉及保证期间,但其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不同。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了保证期间的概念,但是它们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是不同的。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一样的,都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而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则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此外,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因此,虽然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涉及到了保证期间的概念,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概念,虽然都涉及保证期间,
    2024-01-05
    487人看过
  •  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保证
    在我国,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需要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同时,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在保证期间内,双方需要遵守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法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此时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并不开始计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的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才开始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系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的概念
    2023-11-14
    124人看过
  •  保证期间内,如何限制抗辩权的行使?
    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注意抗辩权的法定条件、作用范围和时间限制。同时,后履行抗辩权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也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1.抗辩权的法定条件需要同时满足。2.抗辩权的作用范围受到限制。3.抗辩权的时间限制也需要被考虑。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先行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权提起或者诉讼程序存在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这一权利是保障被告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也是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操作中,被告应合理运用先诉抗辩权,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异议或者抗辩意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原告也应充分了解被告的权益和诉讼程序,避免滥用诉讼程序,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应严格审查被告的抗辩意见,充分了解案情,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定。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加强沟通,积极寻找双方达成妥善解决方案,以维护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保证人可以在
    2023-11-12
    301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否属于除斥期间?
    该段内容讲述了除斥期间和保证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不是法定期间,因此不能约定除斥期间;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在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不是法定期间,因此不能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 【 解 答 】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 除 斥 期 间 的 作 用 是 什 么 ?按标题: 【解答】保证期间届满,除斥期间的作用是什么?保证期间届满,除斥期间的作用在于,使权利人丧失诉权,义务人取得诉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除斥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在保证期间和除斥期间内,债权人不得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和除斥期间消灭。因此,保证期间届满后,除斥期间开始生效,债权人不能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则可以取得诉权。在保证期间届满后,除斥期间开始生效,债权人不能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则可以取得诉权。这意味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无法
    2023-09-06
    214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否能
    1、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2、当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中断;3、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对于暂停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暂停,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暂停。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
    2023-08-18
    34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最长是多少年?
    连带责任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开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8-18
    357人看过
  • 保证期间过了,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保证期间经过之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可以和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在约定或者规定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间,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原因在于一般保证中有先后之分,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连带保证同样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没有在约定和规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此时的债务人和保证人并没有先后之分,债权人需要积极的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保证人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订立保证合同时会约定早于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限,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对主债务提供担保,如果超出保证期未行使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08-18
    357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属于何种期间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具体论述之。(一)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二)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吗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8-18
    266人看过
  •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第一,二者的客体不同。1、保证期间,债权人能够催促的债权是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内,他只能要求保证人来承担他的保证责任,具体的保证责任应当是已经规定在合同当中的,而不可以有其他的权利来要求别人做什么样的事情,这是保证期间的客体。2、而整个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对于这个债权来,如果债务人或者是保证人没有按合同来约定自己的义务的话,也就是属于违约行为,甚至可能造成侵权,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对整个债务的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来提起诉讼,这个诉讼与之前的保证期间是不太一样的。第二,两者的时间长短不同。如果是保证期间的话,法律规定是合同当中约定了就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来,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法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也就是说在六个月之内要行使自己的保证义务,而对于诉讼时效来讲,适用一般性的规定就好,也就是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间。保证期间与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联系对于一般保证而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仲裁的,保证人就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对于连带保证而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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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期间可以约定最长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贷款是一种民事行为,涉及到对公财产,对私财产。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需要核定你的资产价值,根据资产评定你所带金额大小,此时不涉及贷款抵押,假设你无法付出贷款及利息,你的资产将会成为银行抵押债务所得。如果你不用资产进行抵押,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出面作为担保,二人分担贷款风险,此时担保贷款成立。阶段性担保贷款是申请贷款的人需要和银行贷款,但是受其抵押物不足等原因,银行要求第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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