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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表决通过,表决权一定要过半数;而且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表决权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这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需要的股东通过比例分为,如果是普通议决事项的,只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议决事项的,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有决议,执行董事没有决议。根据规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能。没有了董事会,就没有了董事会决议,而执行董事只有执行董事决定书。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根据规定 ,董事会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议案、表决等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没有规定的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法》规定过半数董事就可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不合法,变更公司章程应该
召开董事会的前提是有半数以上董事参加才能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属于章程赋予职权,可以行使。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贵司章程中没有特殊约定,法定代表人应由贵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而不是股东会。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即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的人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