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终身制劳动合同不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
劳务派遣人员一般不能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通常适用劳务派遣工作的岗位都是临时性、补充性的一般岗位,难以接触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期限过长无效,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期限一般是2年。企业与劳动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将竞业限制的期限限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之内,否则,超出法定的限制期限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需满足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
劳动者不上班也算作履行竞业限制。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包括: 1、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4、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开立账户存储。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合同的主体不确定。 2、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地位。 3、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纠纷
竞业限制期限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