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房屋登记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三)证明文件。 (四)公证。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六)其它情形。
房屋权属登记要注意的事项有: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1.只有与房屋物权变动有关联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2.在登记行为完成之前,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撤回登记申请; 3.申请房屋登记材料应尽量提供原件; 4.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
房屋登记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 3.权利申请人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
房屋登记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房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得抵押; 2、宅基地、幼儿园或医疗机构等公益性的组织抵押; 3、所有权、使用权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通常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进行房屋预告登记可以防止房屋被同时卖给多位购房者,有效的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指买卖双方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初始登记的意思是房屋的第一次房屋登记。我国对不动产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在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之后,所有人才能拥有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初始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把房屋的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在办理了
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