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情况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如果面积差额很大买受人要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由此受到的损失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
商品房户型与购房合同不一样的,购房者可以在接到开发商的书面通知后,可以选择退房。购房者选择退房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购房者不同意的情况下,购房者改变商品房户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上的描述是一般的,比较抽象
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可以拒绝收房,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办法: 1、主体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合同认定无效; 2、主体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定代理人追认; 3、主体为无权处分人的,则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有权处分人予以追认; 4、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其他办法。
处理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方式如下: 1、主体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合同认定无效; 2、主体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定代理人追认; 3、主体为无权处分人的,则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有权处分人予以追认; 4、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其他办法。
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房屋。 2、购房者可要求卖房人限期更正。如购房者已接收商品房,发现卖房人交付的房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套内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首先,建议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
交房时房屋与合同签订时不符,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 交房时的房屋现状与合同签订时的房屋现状是否一致,应严格基于合同约定以及其他辅助证据。当合同对于签约时的房屋现状有进行约定,尤其附图的情况下,房屋现状的认定具有合同依据,可以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