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些赠送面积的住房,购房者在拿到成品房后,如果面积与开发商的宣传面积不符,购房者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赠送的面积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其实就是一个说法而已,有些面积是可以使用,但是不计入容积率的,比方说一些设备飘板、露台、未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等等,本身就是不计面积的,但可以使用,赠送了给你,就是只有你可以使用(其实别人想用也用不了),增加了
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该部分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
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
2014年7月起,新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正式实施,“新规”对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空调机板以及非围护性幕墙等建筑部分制定了新的计算标准。新报批的楼盘项目“送面积”将受到严控。不过,以后
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
其实就是一个说法而已,有些面积是可以使用,但是不计入容积率的,比方说一些设备飘板、露台、未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等等,本身就是不计面积的,但可以使用,赠送了给你,就是只有你可以使用(其实别人想用也用不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的处理如下:一般来说,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吸引用户的一种手段,一般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的。按照关于商品房买卖及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如果赠送给买家,对赠送部分的产权无法取得权属证明,可能会引起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若是开发商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