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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的赠送面积要约定吗

2022-07-0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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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4回复

专业分析:

所谓赠送面积,是指按照房屋测量规范不该被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买房合同写赠送面积被开发商包装成“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新的房屋测量规范显示,以下几类不计入建筑面积: ①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②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③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④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⑤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⑦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⑧活动简易房屋; ⑨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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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送的面积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其中有部分面积是可以进行使用的,但是并不会计入容积率的,比如说一些露台或者是没有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等等,这些部分本身就是不计面积的,但是是可以进行使用的,也就是赠送了给你。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些赠送面积的住房,购房者在拿到成品房后,如果面积与开发商的宣传面积不符,购房者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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