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授权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村委会未经授权代签的征地协议无效。征地补偿协议是需要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对拆迁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才确认生效的,村委会是无权代理行使该项权利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没有权利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还需要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来说,本协议应由征收方签署。但出于征地的需要,征收方也可以委托当地政府或委托村委会与农户签约。未经书面授权,村委会无权
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履行权利义务,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以及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反悔。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一般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征地补偿协议是需要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对拆迁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才确认生效的,村委会是无权代理行使该项权利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