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特殊侵权责任包括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法人的侵权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工作物所有人的侵权责任,动物持有人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源致人损害的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产品责任等。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如下: 1、一般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
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过错等。《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即不仅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全部要件,或者还须具备其他要件时,当事人才能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常见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有: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 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包括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下列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
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以下是特殊侵权行为: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员工受害赔偿纠纷; 3、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危作业造成的损害纠纷; 6
特殊侵权责任包括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法人的侵权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工作物所有人的侵权责任,动物持有人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源致人损害的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产品责任等。
特殊侵权责任包括下列类型: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
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对于环境污染的案件、共同危险行为的案件、医疗事故实行因果关系责任倒置,对产品侵权责任案件、高危险作业案件、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侵权案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无
特殊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