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继承份额确定关系如下: 1、同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
继承份额的确定:有遗嘱按照遗嘱上的份额确定;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份额确定;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规则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
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遗产数额应按继承人数平等分配; 2、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4、有扶养
遗产继承的份额确定的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