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保密附随义务即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是合同附随义务的一种。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当事人对订立合同中知晓的信息有保密义务。无论合同是否达成,当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而且只要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仍然不被大众所知悉,无论经过了多长时间,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违反法律规定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的,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
保密附随义务是指,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当事人仍有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保密义务的责任。附随义务还包括:1、遵循诚信原则;2、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劳动法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法律意义不同。保密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义务;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没有约定就不需要履行这项义务; 第二,两者限制的行为不一样。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保管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 不属于。保管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 保管合同就是对物品进行保管的合同,即双方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保管人支付一定费用或免费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时间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