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来确认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通过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应当通过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单位的考勤记录表;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证明与单位的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考勤记录; (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凭证。
首先就是劳动合同,劳动作为书面的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劳动关系,但是仍然有有多单位不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如果不签,是违法的,劳动可以仲裁请求双倍工资。
一般来说有委托书一般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
工资证明可以用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以下凭证也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