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后,分以下情形办理劳动者社保: 一、劳动者失业的 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凭借离职证明去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
1、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人员,每月10-15日带本人身份证、档案、职工养老金手册到大厅待遇审批窗口。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保险福利科(大厅待遇审批窗口)递交退休书面申请并认定退休条件。 3、到社保局业务窗口审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4、到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保险清算以及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保险清算以及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一、员工辞职申请书; 二、面谈记录(离职原因、员工签字、面谈人签字); 三、回收工作牌等证件以及相关收据; 四、合同终止证明(员工签字确认); 五、为员工办理停社保、转移手续(提供材料到社保所办理),退养老手册给员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时间一到,劳动者可以离职。如因此而引起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