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在使用供役地时,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以便在不损害供役地效用的情况下,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 2.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以免损坏供役地;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供役地,损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
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请求司法保护、委托代理人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文书等; 3.请求调解、双方自行和解、提起上诉。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
房地产抵押人的权利 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房地产抵押并不移转占有,也不会影响到抵押人对房地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2.对抵押物的处分权。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签订并不剥夺房地产抵押人的处分权。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所以抵押人转让、出租等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 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
居间行为人要承担的义务有: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的服务;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 3、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不准销售的涉外房产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涉外企业改建、扩建后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具有涉外争议的房屋;涉外抵押合同尚未注销的房屋;拖欠国家房产税费的房屋;已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
《民法典》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相关规定有:中介合同形式引发的中介人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化问题;单边委托关系与双方委托关系的适用问题;法律其他规定
《民法典》目前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中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注意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忠实和尽力的义务;隐名和保密的义务;法定或约定的其他义务等。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
房地产中介的法律义务包括: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 3、依法缴税; 4、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提供当事人与签订合同相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按份共有人应尽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 1、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 2、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依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
居间人又称为中介,其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
首先房产共有人有负担房产必要的管理费、修理费的义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承担费用比例,没有约定的按照共有人的份额比例来承担。其次如果共有人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属于法律上认定可以分割情形的可进行分割,但由于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