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劳动仲裁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可以撤销。可以提交撤销劳动仲裁的书面申请,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
不可以,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二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从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劳动仲裁裁决已生效,当事人一般不能再起诉;如果未生效,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已经生效可以再起诉,按法律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需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劳动仲裁申诉期有效期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中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和解的主体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是和解协议,之后可撤回仲裁申请;而仲裁调解的主体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与仲裁庭,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制作调解书。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超过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