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孕妇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孕妇不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在我国用人单位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 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 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法是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女职工支付2倍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除此之外,女职工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如果女职员怀孕
女职工超生违反计划生育,但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
不能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
孕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公司如果是采取协商一致或者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如果是采取无过错性辞退、裁员的方式来解除的,不合法,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根据劳动者的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妇女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