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对伤情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可以提出复议。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对伤残鉴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伤残鉴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工伤鉴定的标准如下:
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申请鉴定的一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省级工伤鉴定是公平的,工伤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
工伤鉴定不服在十五天内申请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此鉴定结论那天开始15天之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将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既一样又不一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既一样又不一样。他们执行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一样,但是负责的鉴定不一样,组成的人员不一样,鉴定结论效力不一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省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