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认定订立房屋拆迁合同的行为如下: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房屋拆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房屋拆迁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以下人员可认定为公有住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因结婚在住房内居住的; 2、无本市无常住户口,因结婚在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3、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借房居住,但在他处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诉讼时效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如果是对门面拆迁的,门面是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认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有房屋使用性质,门面是属于经营性住户。一般补偿以下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如下: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3.停产停业损失的
应当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的,如果拆迁补偿太低,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第二是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内居
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即: 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当然市场价格并非简单推测或者通过询问确定,起必须经过依法评估进行确定,被拆迁人如果对此不同意或者认为评估存在违法侵害利益的行为,应该依法复议诉讼; 2、附属设施补偿值注意,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该幢房屋内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