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
拆迁房屋一证三户,该三户均为共同共有人,对赔偿款均享有所有权,共同管理和使用拆迁款。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补偿的内容如下: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业停产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补偿; 4、搬迁奖励、补助。 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公告得知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之后应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和被拆迁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公告一般会张贴在被拆迁范围内显著位置处,并且会在被拆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
拆迁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会低于征收时的市场价。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如果经过复核后,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
在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若征收人没有按协议内容,履行其需要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被征收人可用以下这几种方法进行: 1、采用被征收人名义给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尽快履行需要履行的义务;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 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
在进行房屋征收时,对房屋拆迁面积的认定为有房屋权属登记证的,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登记证,则以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的认定方式具体如下: 1、有合法的房屋权属登记证的,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 2
拆迁前可以扩建房屋,但需要经过合法的规划手续,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许可,未经合法手续扩建的属于违章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责令拆除。如果政府已经确定拆迁范围,则不再允许进行扩建,确定拆迁范围之后进
政府在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的,不应低于征收房屋时房屋的市场价。房屋的具体价值,应当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一致选定,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协商选定,则由房屋拆迁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