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内部股东是在公司里有职务的股东,日常中会处理一些事务。 2.外部股东是没有公司内部职务的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如果你们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只用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就行,股东除注册资金外,不用另行用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成立公司时虚假出资或后来抽逃出资,以及出现没经过清算就注销的,股东要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
1、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东影响不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
合伙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是:《民法典》第62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