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原则为: 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按法定补充原则确定。
处理仓储合同中违约的方式是:其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其二,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
行纪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达成补充次协议,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合同纠纷争议问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是没有约定约定费用,在出现纠纷时,行纪人要求委托人承担费用的请求将不受法律支持。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
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可对合同进行协议补充;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
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行使介人权
1、行纪合同约定不明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可以由双方协议补充相关事项; (2)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约定不明的事项; (3)还是不能确定的,如价格不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合同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同时都因为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话,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换句话说,双方都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对损失的产生也存在一定过错的话,就可以减轻当事
首先需要注意,双方解除了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意味着违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享有解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