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婚前付款购买的车位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权属。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该车位进行明确约定,在离婚时也未将车位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可以确认该车位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法归购买方所有。
不算是共同财产,婚前男方支付的彩礼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是改变了财产的存在形式,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约定的,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产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明确财产区分的首要标准。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在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
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判断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房屋的权属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是用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买房,并且是属于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的,那么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仅仅是支付了首付款,那么未偿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