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的时间、路线、目的等因素,来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上下班途中”。 一、时间因素。“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综合考虑交通状况、天气情况、
上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上班途中下雪摔倒不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工伤认定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上下班途中,必须是正常上下班时间和上下班必经之路;另一个条件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不是当事人主要责任。滑倒摔伤,主要
首先,帮包工头干活,属于提供劳务受害,既然包工头不愿意赔偿,那么就只有走法律途径了,其次关于赔偿金额,是跟伤残等级和户口类型有关,伤者可以自受伤之日起满三个月其鉴定中心去做一个鉴定,就能根据鉴定结果主
怎么欺骗你的,这个很重要!我看这个问题,你要回来不大可能,这钱你就当付的抚养费,抚养费原本你要付到18周岁,一个月一千,也差不多10万。
根据《》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你这个如果报警属于交通事故的话,可以申请工伤,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一般。根据《》的规定,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工伤职工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伤残等级,包括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