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对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应当是其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程序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也可以继承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
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第一,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债权。 第二,普通债权。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优先清偿债权后才开始清偿普通债权。 第三,交付遗赠。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要明确法律对遗产的界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能够被继承的遗产主要是指,自然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换句话说,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要任务是确认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次,需要确认被
应当先由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进行清偿,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再由遗嘱继承人按所得财产的比例偿付剩余债务。但是,仍然需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必要份额,即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等人必要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