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商品房预售的情况需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商品房可预售的情况是: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可以进行房产预售的情况: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向消费者预售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
下列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需要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并且已经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配套基础设施已经交付使用、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等。
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
购买商品房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退房: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3、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进行商品房预售: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
预售商品房可以再次进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预售商品房在竣工交付、买方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形下,可以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