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工程项目范围、建设工期; 3、工程的质量、造价; 4、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5、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6、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等。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合同有以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合同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国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及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有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的协议。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