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工伤报销内容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以
工伤后按以下流程报销: 1、进行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相关医疗诊断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
工伤职工经批准异地就医,可以回统筹地区报销,异地就医到本地报销需要经过批准,根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医疗专用收据、住院总花费清单等; 3、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
支付给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出的,具体标准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来确定,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康复治疗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
工伤药费报销规定是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的报销要在三大名录范围内才行,对于超出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申请报销工伤保险的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