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公司合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
公司分立后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1、没有特别规定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管是新设分立,还是派生分立,都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若公司与债权人进行了特别的约定,且约定内容又不违法法律的规定,则按约定的内容进行偿还。民法在很大程度上
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债务,若是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的,分立后的所有企业应当承担连带债务。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将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后对于分立前的债务承担为: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后原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
公司分立后,若没有另外约定,则对于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